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6-02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2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曹松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董事会秘书梁倩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12名董事组成,现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郝晓晨先生、李谦益先生、邓军孝先生、梁倩女士、杨实先生、胡恒进先生、张宁生先生、吴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雁明先生、张俊瑞先生、赵选民先生、王智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郝晓晨先生,汉族,1960年4月出生,陕西延川人,管理学学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3年,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5年10月,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5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9月起兼任陕投集团董事。2011年11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郝晓晨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副董事长职务。2011年9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4月至今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郝晓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谦益先生,汉族,1969年6月出生,陕西蓝田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0年1月兼任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兼任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兼任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谦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梁倩女士,汉族,1981年11月出生,山东荣成人,硕士学位。2007年2月至8月在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工作;2007年8月至2010年1月任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梁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军孝先生,汉族,1969年5月出生,湖南宜章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3月至2011年12月,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延安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支部书记;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处临时负责人;2012年7月至今,兼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4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2015年1月至今,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处长(部长)。 邓军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实先生,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四川大邑人,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3年3月,任职于中石油管道局长庆输油公司。1993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运行部副部长、压缩机公司经理、工程部部长、项目建设一部经理等职。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气化项目组成员,期间于2013年1月任道路气化项目组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任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12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处副处长、项目开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7月至今,任延安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恒进先生,汉族,1971年5月出生,陕西西安人,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1年6月,在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工作;2001年6月至2004年6月,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主任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胡恒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宁生先生,汉族,1951年3月出生,宁夏中宁人,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1969年7月1973年9月,任长庆油田钻井三部钻井工人;1977年1月1990年12月,历任西南石油学院教师、教研室主任、海洋石油工程系副主任;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任西安石油学院石油工程系教师、教授;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西安石油学院钻井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1996年8月2011年7月,历任西安石油学院教授、副院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二级教授;(其间:兼任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生导师;中国石油学会会员、美国石油工程师学会会员;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理事;国家多相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国家低渗透油田开发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2011年7月至今,任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低渗透油田开发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张宁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健先生,汉族,1961年10月,江苏盐城人,硕士研究生,教授。 1983年8月至1988年8月,任西北工业大学助教;1988年9月至1993年8月,任西北工业大学讲师;1993年9月至1998年8月,任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1998年9月至今,任西北工业大学教授。 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雁明先生,汉族,1953年8月出生,广东人,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1982年至1999年曾历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9年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自201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雁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俊瑞先生,汉族,1961年10月出生,陕西人,经济学博士,教授。1982年至2000年曾历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及财会学院教授、副院长;2000年至2004年曾任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2004年至2011年,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2011年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选民先生,汉族,195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82年2月至1985年12月,在陕西财经学校任教。1986年1月至今,任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02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辽河油田公司独立董事。 赵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智伟先生,汉族,1962年4月出生,江苏江阴人,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7月至1990年9月,任国营西安沣河毛纺织厂动力科技术员;1993年5月至1995年10月,任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助教;1995年5月至2000年11月,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讲师(其间:1995年至1998年兼任西安城区庭院天然气管道系统施工工程监理);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年11月至今,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王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6-02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2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嘉志先生主持,监事王珂先生由于公务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监事会主席方嘉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方嘉志先生、侯晓莉女士、顾芝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方嘉志先生,汉族,1967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1993年3月至 2011年4月,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在技术质量部、基地建设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发展计划部任职,历任基建办主任、工程管理部副部长、调度指挥中心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建设四部项目经理、发展计划部部长、应急储备项目筹备组组长;2011年4月至 2011年12月,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发展计划部部长、项目建设四部项目经理、应急储备项目筹备组组长2011年12月至2013 年1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处临时负责人;2012年7月至今,兼任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3年10月至今,兼任陕西燃气集团渭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兼任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至今,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处处长;2015年1月至今,兼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中心主任;2015年1月至今,兼任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方嘉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侯晓莉女士,汉族,198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2003年11月至2004年08月,在陕西新源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综合管理工作;2004年8月至2009年10月,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事社会统筹管理工作,2008年9月,任公司团委书记;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任副部长,兼任公司团委书记;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任部长,兼任公司团委书记;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临时负责人;2012年12月至2015年01月,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5年1月至今,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法规处处长。 侯晓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顾芝芬女士,汉族,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81年11月至1994年5月,在庆安宇航设备公司历任车工、统计员、作业计划员;1994年5月至2009年12月,在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计划员、核算室主任兼会计、部门副经理、经理、联合支部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在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机电部部长、大业务部部长;2012年6月至2014年7月,同时担任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顾芝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