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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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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高伟达(股票代码:300465)、康奈特(股票代码:30006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五年(含五年),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聚利A(场内简称:聚利A,基金代码:150034)和聚利B(场内简称:聚利B,基金代码:150035)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二级市场投资者可在场内单独交易聚利A或者聚利B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16年5月13日届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一) 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封闭期届满后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后的对应日,即2016年5月13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聚利A、聚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聚利A 份额(或聚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聚利A(或聚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聚利A(或聚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聚利A(或聚利B)的份额数×聚利A 份额(或聚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聚利A、聚利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聚利A、聚利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聚利A 份额(或聚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聚利A(或聚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聚利A、聚利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日前3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聚利A、聚利B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封闭期届满,如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换为普通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四) 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的平稳运作,自本基金的转换日起,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止办理聚利A和聚利B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封闭期到期后,聚利A、聚利B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在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的赎回。封闭期到期转换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聚利A、聚利B份额,转换完成后,须将转换得到的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5、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聚利A与聚利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办理上市交易。

  7、在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五年(含五年),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个月内,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聚利A(场内简称:聚利A,基金代码:150034)和聚利B(场内简称:聚利B,基金代码:150035)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二级市场投资者可在场内单独交易聚利A或者聚利B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284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之聚利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级份额:场内简称"聚利A",交易代码:150034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级份额:场内简称"聚利B",交易代码:150035

  终止上市日: 2016年5月13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即在201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聚利A、聚利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2016年5月13日,在转换日日终,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聚利A、聚利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聚利A、聚利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换后,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在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聚利A、聚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聚利A和聚利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3、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度开放期首日和年度开放期首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半年度开放期首日和年度开放期首日为瑞利A份额的折算基准日。

  本次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5月13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瑞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瑞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瑞利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瑞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利A的份额数×瑞利A的折算比例

  瑞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瑞利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瑞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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