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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6-38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9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盈利情况
年报显示,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95.59%,其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原研产品特治星供货原因导致销售收入减少、公司部分抗肿瘤类产品销量下滑及部分原料药因FDA进口警示而暂时不能进入美国市场导致销售收入减少以致利润下降。
1. 就特治星供货不足事项,请补充披露:(1)结合以前年度特治星供销情况,量化分析2015年特治星供货不足给公司带来的具体影响;(2)结合2016年一季度特治星的供销情况,并与供货不足前进行对比,量化分析目前特治星供销的恢复情况;(3)公司已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特治星供货不足带来的影响。
2. 报告期内,抗肿瘤药实现毛利占海正药品毛利总额的28.61%,毛利贡献占比较2014年的39.05%有所下降。其中抗肿瘤药营业收入减少33.5%,营业成本增加24.73%。请补充披露:(1)抗肿瘤药营业收入减少而营业成本增加的原因;(2)营业收入减少所涉的主要抗肿瘤类产品及其销量下滑的原因;(3)公司对以上抗肿瘤药销量下滑的情况,将采用何种措施应对。
3. 就部分原料药因FDA进口警示而暂时不能进入美国市场的事项,请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对比2014年,FDA进口警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2)公司针对FDA进口警示采取的应对措施,目前的应对效果,以及未来的进一步应对计划。
4. 年报显示,你公司三季度较二季度收入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请结合你公司具体产品的销售、研发等情况,补充披露第三季度环比收入上升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5.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799万元。请补充披露该项收益的具体来源。
6.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约4,663万元。请补充披露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二、关于公司运营情况
7. 年报显示,本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0.7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5%。请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产品结构等情况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减少较大的具体原因。
8.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约20亿,较期初增加20%。请补充披露公司存货增加的原因。
9. 公司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达到46亿元,占净资产58%。其中,富阳年产1500万支注射剂生产项目等多个项目累计投入超出预算比例较大。请请结合相关项目的规划预算及决策情况,补充披露:(1)累计投入超出预算的各项目的名称、超额金额与比例,以及累计投入大幅超出预算的具体原因;(2)上述相关项目超预算投入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 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中,富阳年产1500万支注射剂生产项目、新建基因药物项目、富阳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外沙厂区原料药产品搬迁及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工程进度为95%、95%、95%、99%,均处于设备调试中。2014年、2015年,上述工程分别共投入21,619万元、6,146万元、35,711万元、11,641万元,但截至2015年末,上述项目完工进度仍为95%、95%、95%、99%。请补充披露:(1)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的规划预算和工程进度安排计划,中途是否曾发生变动,以及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2)近两年投入较大,但完工进度没有变化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公司的在建工程是否已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的“延迟转固,规避折旧计提,减少利息费用,虚增利润”等情况。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 公司年报显示,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中,富阳基地公用工程、行政管理及培训中心、生物药公用工程项目、国家战略性药品创新及产业化平台项目的期末余额分别为2.16亿元、1.88亿元、1.74亿元、7,875.55万元,但公司未披露这些在建项目的进度状态。请补充披露:(1)上述在建项目的规划预算和工程进度安排计划;(2)目前上述在建项目的进度状态,是否符合预期。
三、关于公司研发情况
12.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开发支出余额为3.34亿元,较期初大幅增加452%。请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研发进展情况,列出具体研发项目,并说明开发支出较往年突然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的“利用开发支出调节利润,避免亏损”等情况;(2)你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资本化具体时点的政策,并说明在此时点内部研发项目是如何满足内部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3)请将公司内部开发支出资本化比率进行同行业比较,并说明其合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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