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3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担保人的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5月5日发布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 现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额度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在此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3、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2016年5月24日(含)起至2016年6月22日(含)止。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收市后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3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根据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额度设定过渡期申购的规模上限,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或接近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若本基金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和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实际的过渡期结束日期和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期将早于上文设定日期,届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和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和留意。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该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自2016年5月24日(含)起至2016年6月22日(含)止,为本基金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该期间,本基金仅进行申购业务,暂停赎回和转换业务。 (3)2016年6月2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本基金本次过渡期开放申购实行基金份额规模上限控制,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到期操作的规则 1、到期操作期间 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 (3)在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将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未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则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到期存续形式视其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默认操作日期为到期操作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到期操作的处理原则 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到期操作的费用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基金份额的,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转出的,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赎回费用,但需根据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率体系支付申购补差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无须就此支付赎回费用和认/申购费用。 (2)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即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开放日常申购的期间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时,应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 ■ 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计算,以其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以此类推。 本基金保本周期和到期操作期间内的赎回费用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到期操作期间内,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赎回,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选择转换转出,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出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对于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而相应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将最近折算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在约定时间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对于到期操作期间内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对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而言,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后至最近折算日(含)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过渡期相关规定 为了保障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平稳进行,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5 月24 日(含)至2016 年 6月 22日(含)。投资人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期申购”。过渡期内,本基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担保额度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1、过渡期申购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6 年5 月24 日(含)至2016 年 6 月 22 日(含)开放过渡期申购。投资者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 2、过渡期申购的原则 过渡期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过渡期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过渡期申购的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过渡期申购费用由过渡期申购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过渡期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在适用固定申购费金额计算申购费用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5、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方法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按担保额度对投资净额规模(含由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实行上限控制,担保额度为50亿元。 总规模控制方法: (1)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全部确认; (2)对于在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提交的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 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和达到或接近5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介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本基金的过渡期申购业务。若当日本基金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金额和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之和不超过50亿元,则有效申购申请将全部获得确认,若超过50亿元,则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持仓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上述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与当日申购申请金额之和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并公告。 6、过渡期内,本基金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7、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其持有相应基金份额至过渡期最后一日(含该日)期间的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基金份额折算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为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即本基金将于2016年6月22日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并进行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为折算日登记在登记机构的全部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到期操作期间内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五、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和担保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3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提前达到担保额度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以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止时间相应调整。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1、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以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前述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转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转型为“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3、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之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以及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6)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本偿付责任; (7)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4、担保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人。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3)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在本基金项下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保证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张追偿保本金额; 10)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担保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操作期间自2016年5月16日(含)起至2016年5月23日(含)止,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为2016年5月24日(含)至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本基金仅开放申购业务业务,暂停办理赎回和转换业务。 2、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的费用之和,即在申购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由申购人承担。 3、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保本到期日2016年5月16日(不含当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2016年6月22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4、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赎回或转换转出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2016年5月16日(不含当日)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5、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仍使用原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 6、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恢复业务的日期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的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其他销售机构 (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9)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31-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2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zq.com.cn (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2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zszq/index/index.jsp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或jijin.txsec.com (2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10-66419824 网址:www.psbc.com (2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2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3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3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62 公司网站:www.cifco.net (3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3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 www.swhysc.com (3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4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网址:www.qzccbank.com (4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4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4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4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9629021 网址:19275285.pe168.com/ (4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4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zq.cn (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5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网址:http://www.LU.com (5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21-22268089 网址: www.dtfunds.com/ (5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5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54)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55)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8-7575 网址:www.taixincf.com (5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5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5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5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60)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9355 网站:www.kstreasure.com (61)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6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067 网站:www.suzhoubank.com (63)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网站:www.gxjlcn.com (6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6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6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6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68)北京格上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2350618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详见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期间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13日起,盈米财富开始销售如下基金。投资者可在下述产品的申购期内到盈米财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财富的规定为准。 ■ 一、费用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5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财富为准。 1、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盈米财富公布的活动内容或盈米财富发布的公告为准。 2、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费率优惠期限 自2016年5月13日起实行,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盈米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盈米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盈米财富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盈米财富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二、详情请咨询: 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观诚”)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12日起浙江金观诚开始销售如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浙江金观诚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 一、费用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5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浙江金观诚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二)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浙江金观诚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浙江金观诚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江金观诚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浙江金观诚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5、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浙江金观诚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办法 1、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 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将公司2016年02月03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所述的4折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6年8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8月15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优惠活动期间,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投交易,享有申购或定投费率4折优惠(若费率打折后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标准费率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若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则不再享有折扣)。 注:定投交易系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组合定投、趋势定投或智赢定投交易计划,并且由此产生的定期申购交易。 五、注意事项 1、相关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认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费用。 六、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11日起,民生银行开始销售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072)。投资者可到民生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