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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 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5,335.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缩减天健科技大厦的投资规模,节余的募集资金44,074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7亿元;公司为上述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4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该议案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2:3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335.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03,030,30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9,999,999.78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23,399,999.98元后,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6,599,999.80元(含公司自行支付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650,000.00元),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福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00416510102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48400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4年11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733,203,645.3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募投项目的工程投入31,553,257.85元、归还银行借款700,000,000元、支付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65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支票使用手续费387.5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443,396,354.45元,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580,282.41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1,444,976,636.86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335.88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3,358,750.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核,且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6年5月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335.88万元,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2016年4月2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400017号《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上述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核字[2016]48400017号《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缩减投资规模的项目名称:天健科技大厦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规模:44,074万元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030,303股于2015年12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9,999,999.7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4,949,999.80元。本次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3,203,645.35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募投项目的工程投入31,553,257.85元、归还银行借款700,000,000.00元、支付中介费1,65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支票使用手续费387.5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443,396,354.45元,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580,282.41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1,444,976,636.86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015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335.88万元予以置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400017号《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拟缩减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健科技大厦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北环路南

  实施主体: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用地性质:工业研发

  开工时间:2014年

  预计竣工时间:2017年

  投入使用时间:2018年至2044年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39,800万元

  (二)募投项目投资缩减的规模缩减的方案及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优化调整了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建设运营方案。调整后的天健科技大厦项目总投资为88,942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4,0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155万元,项目后续建设仍需使用募集资金64,930万元,预计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074万元。项目投资及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缩减天健科技大厦投资规模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市商业物业租赁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

  随着深圳市场商业物业供应量逐年增加,以及电子商务对实体商业的影响,深圳的商业租金一改持续上涨势头,出现显著下滑。根据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监测,2015年深圳的商业租金为243元/平方米/月,较2014年(284元/平方米/月)下跌14.4%,其中本项目所在南山区同比下跌27.3%,从2014年308元/平方米/月降至224元/平方米/月。

  本项目所在片区并非深圳传统商圈,商业环境培育尚需时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收益率达到预期目标,经管理层审慎分析,公司对天健科技大厦的建设运营方案进行了调整:一是缩减地下室建设规模,优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建筑面积从137,793平方米减至114,768平方米,减少了23,025平方米,并相应减少建安投资;二是调整项目业态分布,增加产业用房和写字楼占比,大幅缩减商业配套和商务酒店面积,相应减少商业和酒店精装修投资。未来,公司将动态监测片区商业环境的变化,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项目业态分布,由此增加投资所需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调整后项目经济评价

  根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测算,项目运营期间,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76%,静态回收期为11.86年。

  四、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天健科技大厦投资规模缩减而节余的募集资金44,0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五、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缩减天健科技大厦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选择。一方面顺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趋势;另一方面,公司主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对营运资金需求增长较快,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资金缺口,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缩减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投资规模,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缩减后的项目投资规模更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项目运营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缩减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召开的第七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缩减天健科技大厦项目投资规模,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化,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本着谨慎的原则作出的调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7亿元。具体为: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南宁市天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申请贷款2亿元,由公司及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60%的占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并以项目用地(土地证号:桂(2015)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775号)使用权作为抵押。另一股东广西君正投资有限公司按40%占股比例提供8,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南宁市天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申请贷款2亿元,由公司提供担保,根据60%的占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另一股东广西君正投资有限公司按40%占股比例提供8,0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为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到2017年6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并以广氮商业项目用地(广州市天河区广园路广氮AT06070407地块,土地证号:穗府国用(2014)第14110027号)使用权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于担保事项

  公司为上述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4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宁市天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24-1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股东情况:南宁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广西君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2,496.04万元,负债104,386.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386.00万元),净资产8,110.04万元,资产负债率92.79%。2015年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89.56万元,净利润-89.56万元。

  2、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277号6楼610房

  法定代表人:宋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5,325万元,负债148,5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9,9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8,598万元),净资产26,727万元,资产负债率84.76%。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85,290万元,利润总额31,431万元,净利润25,545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2.48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81%。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各公司使用额度时担保事项具体安排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方: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南宁市天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关于资产抵押事项

  (一)具体资产抵押事项

  公司所属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4亿元的贷款额度。

  (二)使用额度时抵押事项具体安排

  1、抵押事项发生时间:抵押协议签署并办理完毕抵押手续

  2、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抵押协议尚未签署,抵押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3、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融资情况与银行签订有关抵押融资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说明

  在获批各金融机构贷款额度后,经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签署各银行具体董事会决议。

  五、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担保方为本公司,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抵押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6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31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8、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名称

  1、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15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8、关于授权适时减持莱宝高科股票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2、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

  13、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备注:上述除修改章程及担保事项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外,其他事项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0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1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5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2、议案13内容详见2016年5月10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6年5月31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90;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股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6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陆炜弘 俞小洛

  联系电话:0755—82992565 82990927

  传真:0755—83990006

  电子邮箱:sztj2405@163.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2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杰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现场举手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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