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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9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刘斌先生、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杨浩成先生、张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提名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许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向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张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杨浩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张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经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胡小媛女士、羡永彪先生、苏金其先生、瞿培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提名胡小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羡永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苏金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瞿培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经审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其中苏金其先生为具有高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对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2万股完成回购注销,于2015年10月26日对首次授予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7.7833万股完成回购注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已分别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346号、110ZA0482号验资报告。

  鉴于上述共计195.9833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832,653,272股减少至830,693,439股,经审议,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832,653,272元减少至830,693,439元。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次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次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暨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人民币贬值预期,为抵御人民币资产贬值风险、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适当增加海外资产配置以改善公司资产配置策略,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时,基于对加拿大列治文市房地产项目的良好预期,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400万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42,308.28万元)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

  同时,为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推进项目进程,公司下属全资公司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拟与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共同出资设立控股项目公司并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公司名称为YYH DEVELOPMENT LTD.。其中,公司的下属全资公司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出资7,000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35,256.90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出资3,000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15,110.10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5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境外控股公司YYH DEVELOPMENT LTD.加拿大列治文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资金计划需求,YYH DEVELOPMENT LTD.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驻加拿大的分支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加拿大元(约合20,146.8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公司与YYH DEVELOPMENT LTD.的另一股东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贷款金额以实际发放的数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亦以双方协议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5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进行审议。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0,514,304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利民先生,196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今担任道县江南广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星乐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许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3,457,768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向锦明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1998年在湖南制药厂工作,先后任组织干部科干事、企管处副处长、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兼进出口部经理,曾获“长沙市自营进出口创汇企业优秀经理”称号;1998年至2001年任湖南东方雨虹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进入公司,历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573,718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斌先生,1973年出生,吉林大学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历任哈尔滨北方度假公司经理、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历任哈尔滨雪佳集团武汉办事处主任、上海办事处主任;2000年进入公司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16,792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颖女士,1971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8年就职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进入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张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50,000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洪涛先生,1977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4年就职于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分公司。2004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洪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0,000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浩成先生,1973年出生,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工民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浩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33,892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志萍女士,1971年出生,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财会计算机辅助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奥克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2001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卡莱尔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厅经理、技术推广科负责人。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经销商管理部大区经理、部门经理,2010年至今任工程渠道事业部总经理、董事长。张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1,900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小媛女士,1957年出生,北京航空大学工学学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至1988年任北京塑料研究所助工,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技术开发部工程师,1995年至2007年就职于中国绝热隔音材料协会,历任高工、秘书长,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历任副会长、秘书长,2012年至今担任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绝热节能材料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材科教委保温材料组组长、教授级高工,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胡小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羡永彪先生,1955年出生,美国加州管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至2002年就职于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至2010年担任中国化学建材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所长等。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院长,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主席团成员。羡永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金其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至1986年任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干部,1986年至1992年任北京市财政局第五分局副科长、科长,1992年至2011年历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副经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合伙人等, 现担任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沃衍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沃衍国际投资环球有限公司董事、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联达通广(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立元(北京)电动汽车加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金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瞿培华先生,1957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至1993年任湖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专业主任;1993年至2009年任特皓集团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土木建筑学会防水专业委员会会长、专家委主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瞿培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章程修订案

  章程修订案

  1、原章程第七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2,653,272元。”

  新章程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0,693,439元。”

  2、原章程第二十一条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32,653,2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2,653,272股。”

  新章程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30,693,4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0,693,439股。”

  3、原章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为“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

  新章程修改为“董事会由12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

  4、原章程中的“经理”、“总经理”在新章程中一律修改为“总裁”,原章程中的“副总经理”在新章程中一律修改为“副总裁”。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1、原规则第三条为“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新规则修改为“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附件四:《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案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案

  1、原制度第三条为“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人,其中一人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员。”

  新制度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四人,其中一人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员。”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田凤兰女士、陈桂福先生出席,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同意提名游金华先生、田凤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游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田凤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一: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游金华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学历,并于2000年至2004年间在法国埃克斯马赛法律、经济和科学大学和巴黎马恩河谷大学攻读金融法和服务经济学博士学位,肄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0年任上海文汇报国际部编辑、记者;2004年至2005年历任上海外高桥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2005年至2006年任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太湖流域发展专员,现任东方雨虹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202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田凤兰女士, 1940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科技专家,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59年至今从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及应用的工作,1980年以来主持了SBS/APP改性沥青卷材、三元乙丙、PVC、沥青厚质涂料、丙烯酸和聚氨酯涂料的研发工作以及改性沥青卷材、三元乙丙卷材、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多次主持、组织和承担国家级及北京市政策规划,科技攻关,重大防水工程项目。2003年进入公司,曾任技术总监,现任东方雨虹监事、首席技术专家,兼任中国建筑学会防水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和协会的专业委员会等组织任专家委员。田凤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的事项构成风险投资,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人民币贬值预期,为抵御贬值风险、实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配置策略,公司拟适当增加海外资产配置,以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时,基于对加拿大列治文市房地产项目的良好预期,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400万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42,308.28万元)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提高本项目的实施效率、推进项目进程,公司下属公司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拟与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共同出资设立控股项目公司并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公司名称为YYH DEVELOPMENT LTD.。其中,公司的下属公司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出资7,000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35,256.90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出资3,000加拿大元(约合人民币15,110.10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

  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暨风险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的事项构成风险投资,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

  公司名称: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

  注册地址:20TH FLOOR 250 HOWE STREET VANCOUVER BC CANAD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法人)

  注册资本:10.1加拿大元

  董事长:陈福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

  成立时间:2016年3月23日

  产权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加拿大东方雨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100%的股权。故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系公司的全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国先生。

  2、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

  公司名称: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

  注册地址:8C-6128 PATTERSON AVE BURNABY BC CANAD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法人)

  董事长:陈建胜

  注册资本:10,000加拿大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

  成立时间:2007年9月7日

  产权控制情况:陈建胜先生持有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胜,男,195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公司与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0万加拿大元,其中,股东投资12,000万加拿大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400万加拿大元,占股东投资总额的70%;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出资3,600万加拿大元,占股东投资总额的30%),剩余20,000万加拿大元由项目公司在当地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项目

  项目地址:加拿大BC省列治文市3号路6340号

  项目面积:155,945英尺(约21.73亩)

  项目容积率:4(可建造混合商住两用楼,宾馆,写字楼,零售服务店面,餐饮,酒吧,机关办公楼,娱乐及其他附加用途)

  项目建设期:约5年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2,000万加拿大元,其中,股东投资12,000万加拿大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400万加拿大元,占股东投资总额的70%;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出资3,600万加拿大元,占股东投资总额的30%),剩余20,000万加拿大元由项目公司在当地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

  近年来,随着有购买力和购房需求的新移民持续涌入及银行的低利率、加元贬值的因素,加拿大房地产价格平稳上涨,公司预计这种上升趋势未来几年发生逆转的可能性较小。而该项目紧邻轻轨及公交站,交通便利;位于Richmond Town的区域正中心,拥有列治文市最大的商业购物中心资源,具有优越的商业区位优势。从该项目所处区位来看,交通、商业环境、消费群体、人口数量等均比较理想,项目宗地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升值潜力。

  3、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YH DEVELOPMENT LTD.

  注册资本:10,000加拿大元

  注册地址:20TH FLOOR 250 HOWE STREET VANCOUVER BC CANADA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ORIENTAL YUHONG (CANADA) DEVELOPMENTS LTD.出资7,000加拿大元,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出资3,000加拿大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对外投资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五、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为改善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以抵御人民币资产贬值风险,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适当增加海外资产配置,投资安全稳健的海外房地产项目,以期通过合理的资金规划,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项目所在地列治文市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系大温哥华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临近温哥华国际机场,具备区域运输便捷、科教水平发达、文化多元、适宜人居等一系列优势,亦是北美地区华人居民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公司本次拟投资的列治文市3号路项目的商业区位优越,商业、办公和住宅配置灵活,投资回报预期良好。

  公司拟开展的前述风险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日常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预计2016年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此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资金财务风险: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将使公司及本项目面临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亦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实施,故此本项目面临一定的审批风险。

  4、由于存在汇率波动,本次交易的投资额度、资产价值计价、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5、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公司下属公司与交易对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6、房地产领域的固有风险:

  (1)投资支出风险。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且受规划限制及本身结构、设计的影响,建成完工后如进行改建,再投入成本巨大,故如果投资判断失误,公司将面临投资支出风险;

  (2)经营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在出售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售价变动的风险,能否正确预测未来房地产价格是有效进行房地产经营风险防范的关键;

  (3)商业风险。若本项目置业投资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超过投资收益,则引发商业风险;

  (4)市场风险。列治文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局限等会引发市场风险;

  (5)政策风险。加拿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投资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资限制等因素发生变化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6)法律风险。公司投资本项目过程中,房屋建设、地产交易、租赁等环节发生的纠纷会影响投资的正常进行,亦会影响投资收益的顺利实现。

  对此,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会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以建立市场监控信息体系、关注政策变动等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针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对外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暨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前述风险投资,有利于丰富公司投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4)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上述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4、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实施本次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271 股票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境外控股公司YYH DEVELOPMENT LTD.加拿大列治文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资金计划需求,YYH DEVELOPMENT LTD.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驻加拿大的分支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加拿大元(约合20,146.8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公司与YYH DEVELOPMENT LTD.的另一股东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融资事项发生日起不超过两年。最终贷款金额以实际发放的数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亦以双方协议为准。

  有关公司下属境外公司YYH DEVELOPMENT LTD.开展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的情况已于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016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YYH DEVELOPMENT LTD.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4日

  注册地点:20TH FLOOR 250 HOWE STREET VANCOUVER BC CANADA

  公司董事长:郭志勇

  注册资本:10,000加拿大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3、被担保人YYH DEVELOPMENT LTD.于2016年3月24日在加拿大温哥华注册成立,尚未开展相关业务,故暂无其主要财务指标及信用等级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YYH DEVELOPMENT LTD.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驻加拿大的分支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加拿大元(约合20,146.8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公司与YYH DEVELOPMENT LTD.的另一股东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需由公司及境外下属公司YYH DEVELOPMENT LTD.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YYH DEVELOPMENT LTD.系由公司控股的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70%股权,其经营处于公司管控范围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境外下属公司YYH DEVELOPMENT LTD.融资成本,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YYH DEVELOPMENT LTD.亦具备相应偿付能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

  YYH DEVELOPMENT LTD.的另一股东YINGHE INVESTMENT (CANADA) LTD.亦将为上述融资事项与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3,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5%,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凡201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8.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八名非独立董事。

  (1)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许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向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杨浩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张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选举胡小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苏金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羡永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瞿培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游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田凤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 《关于对外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暨风险投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述第4项、第5项、第9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3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 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涛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1。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并设置为两个议案,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如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如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在每个议案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例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份,议案2中选举的独立董事为4名,则该股东对选举独立董事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为400票(100股×4=400票)。股东可以将400票平均投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4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400股。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5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同意票数”栏填写所投选举票数。

  2、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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