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6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在2016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就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作如下提示性公告,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八)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及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808室 邮编:401147传真:023-6306726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交所2016年5月3日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建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鹏、方燕 联系电话:023-63067268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期限: 委托日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