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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6-0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的获授权小组决策,获授权人士可以共同或分别签署相关文件,决定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务融资工具(以上品种合称“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人民币2000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获授权小组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详见2015年7月22日公司公告2015-118号)。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非公开发行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2016年5月9日,公司完成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广发01”,债券代码为“11894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3亿元,票面利率为3.30%,期限为3年期(1+2),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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