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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自2016年3月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确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于2016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23日、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一、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制作和发行。交易方案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方式构成。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披露文件的起草等各项工作。交易相关方已就交易的关键条件达成基本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6年5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架构较复杂,涉及的相关方较多,尽职调查、事项协调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文件材料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5月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6 年6 月 10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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