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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并
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恩华投资于2016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87%。 本次减持后恩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0,253,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91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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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所持股份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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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五位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2016年5月4日)以来,包括本次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9787%。
三、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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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恩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0,253,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91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五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恩华投资68.91%的股权和本公司20.8543%的股份(101,178,247股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55.9459%的股份,仍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自2016年1月15日—2016年7月14日期间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0%的股份,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258,341股。
截至2016年5月9日,控股股东恩华投资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3%,恩华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恩华投资此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数量。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的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上述承诺已于2011年7月23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2015年7月9日,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承诺已于2016年1月9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没有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此次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六、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医疗信息化的战略机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医华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华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25号3层3109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家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医学科研和医学咨询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在原有北京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的对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另一次深化探索和尝试。医华移动的设立,将针对麻醉和重症这些恩华主营产品所在领域,打造国内临床一线的学术骨干医生专业交流互动的移动医疗第一品牌;旨在通过打破医生专业交流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提高医疗信息传递效率和传递广度,为临床决策提供更多参考和数据,为改善医疗生态环境提供精准的支持和服务,在不断提升“恩华”品牌及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寻求降低公司宣传与营销成本的途径;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线下线上相融合的生态系统,衍生公司产业链;有利于吸引移动医疗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移动医疗带来的巨大的增值服务和商业投资价值,将有助于公司的发展跨上新的台阶。
2、存在的风险
从2014年起,移动医疗进入迅猛的发展阶段,除了互联网巨头BAT的大规模投入,传统医药和医疗设备企业也在大力发展移动医疗;个别商业保险巨头也加入到竞争行列,使移动医疗领域进入异常激烈的竞争状态。因此,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开展业务时存在竞争加剧及盈利能力不确定等风险;另外,子公司在正式运营后,还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风险。
鉴于目前该领域还没有较为有效的移动医疗产品,这将有利于公司依托在中枢神经领域的品牌、医疗资源、医院及医生关系、庞大而又专业的营销网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医华移动医疗在该领域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此外,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注重移动医疗领域高端人才的吸收和引进,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以降低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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