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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媒控股)下属6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就原《收入分成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各方如下表所示:

  ■

  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晴先生、秦晓春先生、鲍林强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都市快报社、每日商报社、萧山日报社、富阳日报社、余杭晨报社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法定代表人:赵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开办资金:82,569.60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市委

  宗旨和业务范围: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18,903万元,营业收入158,713万元,净利润18,73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215,192万元,营业收入29,318万元,净利润-2,861万元(未经审计)。

  2、都市快报社

  法定代表人:杨星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开办资金:7,243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都市群众提供新闻和有关信息服务。编辑出版《都市快报》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行,广告公布,相关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7,236.5万元,营业收入9,573.73万元,净利润-148.85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7,375.47万元,营业收入2,390.75万元,净利润138.96万元(未经审计)。

  3、每日商报社

  法定代表人:张伟达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

  开办资金:100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 传播城市经济生活信息,指导大众消费,服务地方经济。编辑出版《每日商报》,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新闻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0万元,营业收入2,028万元,净利润-23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25万元,营业收入507万元,净利润-5万元(未经审计)。

  4、萧山日报社

  法定代表人:王平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城河街88号

  开办资金:5,851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萧山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编辑出版《萧山日报》。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5,091.05万元,营业收入2,005.75万元,净利润-513.80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4,941.67万元,营业收入501.11万元,净利润-149.38万元(未经审计)。

  5、富阳日报社

  法定代表人:何素珍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57号

  开办资金:1,773万元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接广告法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广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1,763万元,营业收入1,380万元,净利润-8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1,670万元,营业收入276万元,净利润-80万元(未经审计)。

  6、余杭晨报社

  法定代表人:何亚达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朝阳东路183-1号

  开办资金:30万

  举办单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立足城乡,贴近基层,贴近百姓,为城乡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提供资讯服务。报纸出版发行,通过网络报道余杭新闻,对外宣传报道,发布广告。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85.7万元,营业收入1,059.2万元,净利润-45.3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83.2万元,营业收入267.7万元,净利润-0.9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万光政

  注册资本:1,500万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发布),品牌的策划、设计,承办会展,酒店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比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日报传媒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14,494.47万元,营业收入25,419.22万元,净利润5,884.04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14,476.55万元,营业收入4,019.79万元,净利润-17.92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星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报刊。实业投资: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发布),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文化策划,文化、体育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承办会展、会务,礼仪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品牌推广,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网上销售百货;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都快控股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7,123.87万元,营业收入49,108.83万元,净利润7,940.29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27,516.15万元,营业收入9,090.55万元,净利润392.28万元(未经审计)。

  3、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于国清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图书报刊零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媒体业务咨询,承接会展展示业务,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等。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每日传媒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464万元,营业收入5,796万元,净利润1,16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2,157万元,营业收入649万元,净利润-307万元(未经审计)。

  4、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城河街88号

  法定代表人:于国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一般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萧报传媒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8,208.81万元,营业收入18,208.93万元,净利润3,741.49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8,649.11万元,营业收入3,399.14万元,净利润315.30万元(未经审计)。

  5、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57号

  法定代表人:王柏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会展策划与承办,礼仪庆典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策划与承办;网上销售日用百货;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富报传媒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3,273.73万元,营业收入4,319.23万元,净利润1,081.8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3,331.21万元,营业收入1,214.46万元,净利润57.49万元(未经审计)。

  6、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朝阳东路183-1号

  法定代表人:王柏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网页设计、制作、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晨报传媒51%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8,907.1万元,营业收入4,142.9万元,净利润1,535.2万元(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9,361.6万元,营业收入1,078.6万元,净利润454.5万元(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14年度,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日报传媒、都快控股、每日传媒、萧报传媒、富报传媒、晨报传媒作为置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政策,上述6家子公司分别与相关报社了签署《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各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上述6家公司管理运作,6家子公司按照运营管理报社经营性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以收入分成金额和固定采编费用二者之间的较高者作为最终支付金额。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

  由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兴媒体快速发展,导致纸媒的订户、广告、发行等有所下降。各报纸为此调整版面数和发行量。各报原根据2011-2013年实际数测算的成本在2016年相对偏高,即上市公司支付给各报的采编费用相对较高。为更好地体现各报实际采编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下属6家子公司拟与各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降低固定采编费用,但维持分成、奖励比例不变。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收入分成协议》的固定采编费用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16年1月1日起,《收入分成协议》约定的每年固定采编费用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所示:

  ■

  2、自2017年1月1日起,各方未就每年固定采编费用达成新的协议并调整上述固定采编费用前,继续按调整后的每年固定采编费用执行。

  3、本协议(即:《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与《收入分成协议》相同。

  4、本协议为《收入分成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收入分成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收入分成协议》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继续适用《收入分成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杭报集团、都市快报社等6家报社为公司下属各传媒经营公司提供采编服务。6家报社与各传媒经营公司分别签署了《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采编业务通过收入分成方式弥补其成本。

  现在,结合实际情况,6家子公司拟与各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降低固定采编费用,可以更合理地反应公司实际经营绩效。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824,420.44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都市快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524,703.65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每日商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42,478.20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萧山日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777,417.46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富阳日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25,424.53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余杭晨报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669,384.48元。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下属6家子公司分别与相应报社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九、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关于收入分成协议的调整基于上市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节约经营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4、《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6年4月28日披露的编号为2016-024号《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1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报集团公司)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16年5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临时提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5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017号 ~ 2016-025号公告,及2016年5月11日在前述媒体上披露的2016-029号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杭报集团老大楼1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23日 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7

  2、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______/无表决权______;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3、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6、关于都市周报传媒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7、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8、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9、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10、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网)之控股子公司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点传播)因业务拓展需要,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媒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传播)申请对其提供额度为4,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内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网持有快点传播51%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林鹭华持有快点传播31.36%股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8号3605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需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快点传播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网之控股子公司,杭州网持有其51%股权。

  3、被资助对象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4、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快点传播资产总额11,198.59万元、负债总额3,861.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252.04万元、营业收入14,593.36万元、营业利润3,698.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27.2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快点传播资产总额10,894.04万元、负债总额3,20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28.02万元、营业收入2,999.69万元、营业利润407.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98万元(未经审计)。

  三、上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15年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华媒传播对快点传播提供额度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6个月内,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详见2015年10月28日披露的2015-093号《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华媒传播实际对快点传播提供财务资助为2,000万元,截至目前,该笔财务资助已如期归还。

  四、风险防范措施

  本公司持有华媒传播51%股权,舟山泽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泽创)、深圳市泽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创投资)分别持有华媒传播29%、20%股权,本公司副总经理林鹭华系舟山泽创、泽创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快点传播其他股东同意提供其在快点传播的合计持股比例(财务资助总额的49%)的连带责任担保,且担保期内,其他股东不得转让、质押其持有的快点传播股权,并同意签订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协议。

  五、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资助金额:4,000万元

  借款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资助期限:12个月以内

  担保情况:快点传播其他股东同意提供其在快点传播的合计持股比例(财务资助总额的49%)的连带责任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快点传播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华媒传播的正常运营。快点传播经营稳健,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具备实际的偿债能力。快点传播其他股东以其在快点传播的合计持股比例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2,000万元,该笔款项已如期收回,无逾期对外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媒传播对控股子公司快点传播提供财务资助系出于快点传播的业务发展需要,且快点传播具备履约能力,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九、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基于快点传播的业务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信证券对上市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3、连带责任保证协议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概况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媒控股)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了编号为2016-024号《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定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报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杭报集团持有本公司489,771,97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13%,为限售股份。

  2016年5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临时提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杭报集团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其他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五、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5 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6 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杭州日报传媒、都市快报控股、每日传媒、萧山日报传媒、富阳日报传媒、余杭晨报传媒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6家子公司分别签署<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赵晴、秦晓春、鲍林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华媒传播对快点传播提供额度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12个月内,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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