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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5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387,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由3.738元/股调整为3.628元/股,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7.96元调整为7.85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6.55元调整为6.44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3、咨询电话:0755-28299020 4、传真电话:0755-282990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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