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6年4月2日、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其中,在《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中新增两项临时议案《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5月9日-0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09日15:00至2016年0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3日(星期二)。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唐大楷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5,554,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157%。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29,361,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2764%。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92,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93%。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431,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8,2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92,7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93%。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9%;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2、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0%;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2%。 3、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9%;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4、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9%;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5、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9%;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6、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84,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0,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6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9%;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7、通过《2016-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唐大楷为关联方,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252,085,786股、77,037,508股、7400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6%;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6%;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62%。 8、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唐大楷 同意股份数:329,361,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8.02.候选人:孙洪科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8.03.候选人:宋涛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8.04.候选人:张光旭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8.05.候选人:谭跃成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8.06.候选人:赵兰平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唐大楷 同意股份数:238,279股 8.02.候选人:孙洪科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8.03.候选人:宋涛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8.04.候选人:张光旭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8.05.候选人:谭跃成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8.06.候选人:赵兰平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9、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杨秀云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9.02.候选人:张俊瑞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9.03.候选人:廖良汉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杨秀云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9.02.候选人:张俊瑞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9.03.候选人:廖良汉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10、通过《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候选股东代表监事进行了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所获选举票数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白海军 同意股份数: 329,361,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02.候选人:王月明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03.候选人:任乃强 同意股份数: 329,317,57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白海军 同意股份数:238,279股 10.02.候选人:王月明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10.03.候选人:任乃强 同意股份数: 194,279股 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及职工监事杨航先生、党怀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杨航先生、党怀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电子《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6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范会琼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5 月11日 附件: 杨航,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线路设计、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党怀斌,男,1962年出生,中专,助理工程师,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装车间调试员,例行试验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公司质量部例行试验室主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61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5日发出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5月10日会议在烽火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唐大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唐大楷为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委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大楷 委员:杨秀云、张俊瑞、宋涛、张光旭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俊瑞 委员:廖良汉、赵兰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秀云 委员:张俊瑞、谭跃成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廖良汉 委员:唐大楷、杨秀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张光旭为总经理,聘任吴亚兵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白海军为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聘任杨婷婷为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 聘任张光旭为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吴亚兵为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白海军为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杨婷婷为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李培峰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赵兰平、谢谢、刘宏伟、桑志明为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 聘任李培峰为常务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赵兰平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谢谢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宏伟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为桑志明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简历附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简历: 唐大楷,男, 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师、人事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规划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74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光旭 男 1959年出生 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MBA) 高级经济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兼西安烽火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西安烽火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赵兰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培峰,男,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烽火中学教师、烽火宾馆总经理助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干事、烽裕公司副经理、烽火集团团委副书记、人事部副部长、军通市场部副部长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驻京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军通公司副总经理兼驻京办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4,1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谢 谢,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所线路设计、室主任、第一设计所副所长、跳频技术开发部副部长、军品计划处处长、军品设计所副所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宏伟,男,1966年出生,硕士,正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员、军品设计所室主任、军通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通装事业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桑志明,男,1959年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1976年下乡,1979年起历任4381厂车间工艺员、产品设计,1991年起任769厂设计所产品设计、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机分厂产品设计、开发部主任,电声分厂产品设计、开发部主任,陕西烽火宏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亚兵,男,1973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处主持工艺师、经营规划部经营管理员、副部长。2009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股权管理部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婷婷 女 1975年出生 大学本科 高级经济师。 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处会计员、证券室主任,证券部、投资管理部、公司管理部证券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1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股权管理部副部长。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婷婷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邮箱:sxfh769@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召开。监事白海军、王月明、任乃强、杨航、党怀斌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定: 推举白海军为监事会主席。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