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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7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1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华宇假日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公司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王计清、石书宏、杜文、梁晓燕、年志远、孙明道、鲍祖贤亲自出席并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白晓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北方创业”)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4月13日)后我国A股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事项。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和重组方案,北方创业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为北方创业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累计下跌的百分比。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同时满足调价条件,则以上述计算后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累计下跌百分比较小者作为调价幅度。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即4034.31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28.12%。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6年5月16日)前10个交易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即24631.09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57.71%。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下调比例为28.12%。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1-28.21%),即为9.7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机械控股”)及山西北方风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风雷集团”)的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即为调价基准日。调整之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为10.33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调价基准日(2016年5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3284元/股),且不低于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9.71元/股。即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0.33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10,824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20%,即不超过4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8,722,168股;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即不超过1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680,542股。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询价结果确定,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确保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后兵器工业集团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0%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一机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一机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一机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一机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55,941.78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5,941.78万元,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北方创业应向一机集团发行675,532,214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方机械控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北方机械控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北方机械控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9,998.30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998.30万元。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85%,即人民币42,498.55万元,公司以向北方机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北方创业董事会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后,北方创业本次应向北方机械控股发行43,767.822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5%,即人民币7,499.75万元,北方创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方风雷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北方风雷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北方风雷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山西风雷钻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2,215.26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215.26万元。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85%,即人民币27,382.97万元,公司以向北方风雷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北方创业本次应向北方风雷集团发行28,200,794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5%,即人民币4,832.29万元,北方创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白晓光、魏晋忠、李健伟、单志鹏、张雄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上市公司与关联认购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0.33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10,824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20%,即不超过4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8,722,168股;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即不超过1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680,542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8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5月14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并通过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监事李勇、张瑞敏、张毅、朱光琳、贾丽宏参加了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北方创业”)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4月13日)后我国A股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事项。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和重组方案,北方创业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为北方创业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累计下跌的百分比。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同时满足调价条件,则以上述计算后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累计下跌百分比较小者作为调价幅度。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即4034.31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28.12%。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6年5月16日)前10个交易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即24631.09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57.71%。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下调比例为28.12%。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1-28.21%),即为9.7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机械控股”)及山西北方风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风雷集团”)的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即为调价基准日。调整之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为10.33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调价基准日(2016年5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3284元/股),且不低于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9.71元/股。即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0.33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10,824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20%,即不超过4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8,722,168股;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即不超过1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680,542股。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询价结果确定,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确保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后兵器工业集团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0%以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一机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一机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一机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一机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55,941.78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5,941.78万元,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北方创业应向一机集团发行675,532,214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方机械控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北方机械控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北方机械控股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9,998.30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998.30万元。

  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85%,即人民币42,498.55万元,公司以向北方机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北方创业董事会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后,北方创业本次应向北方机械控股发行43,767.822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5%,即人民币7,499.75万元,北方创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方风雷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公司与交易对方北方风雷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第二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北方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北方创业与北方风雷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第一次补充协议》、北方创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71元/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山西风雷钻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2,215.26万元,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215.26万元。

  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85%,即人民币27,382.97万元,公司以向北方风雷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北方创业本次应向北方风雷集团发行28,200,794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对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5%,即人民币4,832.29万元,北方创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调整之后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上市公司与关联认购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0.33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10,824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20%,即不超过4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8,722,168股;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即不超过1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680,542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9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北方创业”)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2015年4月13日)后我国A股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市场走势已触发本次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事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和重组方案,北方创业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为北方创业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累计下跌的百分比。若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同时满足调价条件,则以上述计算后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累计下跌百分比较小者作为调价幅度。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即4034.31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28.12%。上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6年5月16日)前10个交易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北方创业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4月10日)申万铁路设备指数(850936.SI)收盘点数(即24631.09点)累计下跌的百分比为57.71%。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下调比例为28.12%。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1-28.21%),即为9.7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机械控股”)及山西北方风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风雷集团”)的发行数量具体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审议调整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6年5月16日,即为调价基准日。调整之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为10.33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调价基准日(2016年5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3284元/股),且不低于调整之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9.71元/股。即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0.33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发行底价调整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10,824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20%,即不超过4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8,722,168股;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总金额的5%,即不超过10,000万元,如按照调整后的10.33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680,542股。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询价结果确定,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确保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后兵器工业集团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0%以上。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价格调整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和修订,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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