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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SKSHU Paint Co., Ltd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2016-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杰及股东林丽忠承诺:其所持有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其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事项;锁定期届满后第1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15%,第2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晋安区上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徐荔芳等22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洪杰、徐荔芳、林丽忠、方国钦、林德殿、姚小妹、刘清国和陈朝阳承诺: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其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洪杰、徐荔芳、林丽忠、方国钦、林德殿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2)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本公司本次发行之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下:(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控股股东洪杰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就回购和购回计划进行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和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当公司根据前述承诺启动股份回购和购回措施时,回购和购回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3)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洪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但公司或相关人员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1)房地产调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家装木器漆,其中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主要用于各类建筑内外墙的墙面涂装,而家装木器漆主要用于家庭装修时自制家具的涂刷。从应用领域来看,工程墙面漆的使用者多为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其消费需求受区域市场内房屋建筑面积的影响;家装墙面漆、家装木器漆主要适用于家庭装修,与新房、二手房的交易量、购房者的装修进度相关。

  进入2010年后,为抑制过高的房价,国家相继出台多条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减少,公司的产品需求也会随之下降,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乳液、树脂、钛白粉、有机溶剂等,各类化工原料及包装物成本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92%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

  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不能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时向下游转移,会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2年12月20日,经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闽科高【2012】42号),本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及其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2014年度,公司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未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公司从2014年度起已经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5】16号文《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公司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涂料产品从2015年2月1日起,需要按照4%的税率缴纳消费税。根据《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公司实际缴纳2015年消费税共计1,233.37万元。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建设项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检测中心”等,受到福建省人民政府、莆田市政府、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经贸局、莆田市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收到项目拨款、科研经费等多项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其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以上各项政府补助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亦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国家及地方政策发生变化,对行业及公司的相关支持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季节性导致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因天气寒冷导致施工环境较差,以及春节期间劳动力供给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建筑施工及家庭装修量较少,通常为建筑涂料和家庭装修涂料销售的淡季;进入二季度后,建筑涂料和家庭装修涂料销售逐步转暖,通常四季度为销售最旺的季节。

  上述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一年当中的经营业绩并非均匀分布:一季度销量较低,一般处于亏损状态;二、三季度销量逐步改善,营业收入开始好转;四季度销售量最大,营业收入最高。投资者需了解本公司的上述季节性特征,不应以单季度的盈亏状况判断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建议综合考虑公司全年的经营情况后再行投资,以避免投资风险。

  2013年至2015年公司第一季度均处于亏损状态,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致同会计所对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351ZA0071号)

  尽管公司2016年一季度未能实现盈利,但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净利润亏损进一步减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6)部分经销商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木器漆、部分胶粘剂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仓储、运输的规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规定,公司经销商销售木器漆、部分胶粘剂产品时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尽管公司一直致力于督促经销商规范经营,但截至目前,公司大部分经销商受从业年限、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销售相关危险化学产品的情形。

  如公司经销商因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将对其在经销区域内的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其采购公司产品的数量和金额大幅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销售,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招股意向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6年1-3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201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90.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00%;2016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34.93%,主要原因公司在2016年一季度的工程墙面漆产品销售量继续上升所致。

  公司一季度一般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所致。具体主要是因为一季度因天气寒冷导致施工环境较差,以及春节期间劳动力供给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及家庭装修量较少,通常为建筑涂料和家庭装修涂料销售的淡季;进入二季度后,建筑涂料和家庭装修涂料销售逐步转暖,通常四季度为销售最旺的季节。上述季节性特征也使得公司一年当中的经营业绩并非均匀分布:一季度一般处于亏损状态,二、三季度逐步改善。

  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致同会计所对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351ZA0071号)。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16年4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福建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洪杰和共赢投资为公司的发起人。

  三棵树有限以2007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52,709,969.07元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542:1的比例折合股份50,000,000股,余额2,709,969.0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年9月21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503001000015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三棵树有限的全体股东,即洪杰和共赢投资。在依法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三棵树有限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三棵树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投入股份公司。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股,不考虑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情况下,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二)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杰及股东林丽忠承诺:其所持有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杰承诺:

  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其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事项;锁定期届满后第1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15%,第2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其所持有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晋安区上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徐荔芳等22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洪杰、徐荔芳、方国钦、林丽忠、林德殿、姚小妹、刘清国、陈朝阳承诺:

  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其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洪杰、徐荔芳、方国钦、林丽忠、林德殿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2)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洪杰,公司股东林丽忠系洪杰之妹夫,持有公司314,516股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墙面涂料)、木器涂料以及胶粘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倡导环保发展理念,以“自然、健康、绿色”为品牌核心价值,以“做中国健康漆的领导品牌”为经营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涂料产品。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包括墙面涂料、木器涂料和胶粘剂等。

  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墙面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墙面漆和面向以地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业为主的工程墙面漆。木器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木器漆和面向家具、门窗等木制品生产企业为主的工业木器漆。

  报告期内,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和家装木器漆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合计达82%以上,系公司主要产品;其中包含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在内的墙面涂料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销售呈快速成长态势,2013年至2015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2.45%,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由2013年的61.07%上升至2015年的69.70%。

  (三)销售方式与渠道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商销售模式和直销模式两种,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公司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对于主要面向家庭消费者的家装墙面漆、家装木器漆(统称为“装修漆”)产品,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在全国划定销售区域,设立区域经销商,由区域经销商负责相应区域内的产品销售、分销商拓展、标准店开设、渠道维护等工作。少数情况下,部分采购量较大的用户经其所属区域内经销商介绍,直接从本公司采购产品。

  对于面向地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业的工程墙面漆产品,面向家具、门窗等木制品生产企业的工业木器漆产品以及胶粘剂产品,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四)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乳液、树脂、钛白粉、有机溶剂、碳酸钙、高岭土及其他辅料和添加剂等。公司的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具体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小额零星采购、紧急采购以及单一来源采购。

  (五)行业的竞争情况及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1、行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建筑墙面涂料及木器涂料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梯队层次。

  处在行业第一梯队的,是诸如立邦(Nippon Paint)、阿克苏诺贝尔(AkzoNobel)等跨国涂料集团,这些企业一般都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技术储备和资金实力,其产品往往能够实现对涂料行业产品的全线覆盖,并且在特种涂料和功能涂料领域具有较为强势的领先地位。

  处于行业第二梯队的,则以逐步做大做强的专注于国内市场的部分国内品牌企业为主,这些企业通过在涂料行业某些细分领域的专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及销售渠道建设等方法成功突破了国际涂料集团的产业封锁,在部分细分行业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本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于2006年被美国威士伯集团收购)、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叶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涂料品牌为“紫荆花”)、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展辰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即属于在我国建筑墙面涂料、木器涂料等涂料细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竞争优势的内资(港资)品牌企业。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品牌影响力的不断积累,第二梯队品牌企业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行业的第三梯队则由大量的小型涂料生产企业构成。这些企业往往投资较少,设备简陋,通过生产低质低价产品获利,一般在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竞争力较弱。

  从行业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整合不可避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集中。

  2、发行人在行业中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是以墙面涂料为核心产品,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产品的国内领先的涂料生产企业。

  公司致力于形成强大的研发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大力投入,以提升公司产品的环保性能。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于2010年获批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0年11月,经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授权,公司建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2011年11月,公司技术中心荣获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授予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2012年8月,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定,成为国家认可检测中心。

  3、发行人主要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倡导环保发展理念,以“自然、健康、绿色”为品牌核心价值,以“做中国健康漆的领导品牌”为经营目标,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产品。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与宣传,持续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投放以健康环保为主题的系列广告,“三棵树、马上住”已成为消费者熟悉的代表公司形象的广告语。2008年,公司产品搭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开展太空试验。公司是2010年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中标单位。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棵树”品牌已连续九年入选由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近年来公司获得的主要品牌荣誉列表如下:

  ■

  (2)产品研发优势

  为达成公司“做中国健康漆的领导品牌”之经营目标,公司注重研发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自主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产品技术中心共6层近3,300M2,分为基础研究、涂料技术、涂料应用及涂料检测等部门,是行业内技术投入最多的公司之一。

  公司引进世界领先的实验分析测试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等离子耦合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粒径测试仪、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实验设备,并拥有恒温恒湿实验室、微生物检测实验室,是国内实验检测设备最为齐全的涂料厂家之一。

  公司还与中科院、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聘请了中科院院士顾问团开展技术指导。

  2009年,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获批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1年11月,公司技术中心荣获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授予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2012年公司通过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

  公司主持或参与修订了十四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11年10月,公司被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涂料行业标准化先进单位;2012年8月,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定,成为国家认可检测中心。

  (3)营销网络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经销商队伍,通过公司分布在各主要销售区域的销售服务团队,为经销商发展分销商及设立营销网点提供支持。

  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公司在营销网络构建初期选择了“农村包围城市”的营销策略,先切入三四线城市,通过为经销商配送物料、统一设计装饰风格等方式,大力协助经销商开设以“自然、健康、绿色”为主题的形象统一的装修漆标准专卖店,通过标准化道具配送保证全国终端形象的统一,打造了“三棵树”高端品牌形象。

  (4)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SAP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顾客关系的管理,根据客户群的特征,把客户群分为战略合作顾客、重点顾客和一般顾客,针对差异化的顾客采用不同的方式与之建立关系。通过建设即时短信平台、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组织涂刷工人伙伴俱乐部、开通全国客服电话等方式,使公司的服务优势进一步凸显。

  (5)文化优势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倡导环保发展理念,将“自然、健康、绿色”品牌核心价值应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全面建设包含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在内的“三棵树企业文化”。

  企业为员工提供涵盖生活、工作、学习等多方面福利。公司通过设立文化中心、发行企业内刊、组织内部文艺活动、组建三棵树艺术团、为职工举行生日晚宴、聘请专业教练教授员工瑜伽、篮球、网球等体育项目等一系列措施,在普及核心价值理念、提高员工认同度、增强员工凝聚力、提升企业内在价值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2年,公司在文化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包括福建省林业厅颁发的“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福建省委宣传部、组织部颁发的“2009-2011年度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201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优势企业”等。2013年公司被人力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合会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所有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值5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相关设备及其分布情况如下:

  ■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注册商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217项境内商标,29项境外商标,其中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的常用国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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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专利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如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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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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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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