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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对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实行费率优惠(仅限于前端申购模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以民生银行公告为准)。 三、参与基金、收费模式及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 四、适用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优惠方案如下: 1、投资者申购上述基金,单笔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其申购费率按1折优惠; 2、投资者申购上述基金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其申购费率按5折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民生银行公告为准。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的基金通系统开展,其他代销渠道(如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暂不参与活动。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5、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国民生银行所有。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客户服务电话:10100123 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网址:www.mszxyh.com/ 2、东吴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1-0588 网址:www.scfund.com.cn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25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相关转换手续已于2016年4月25日办理完成。 经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20日起,开通本基金的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一、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5月20日起可通过办理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及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的转托管。 转托管的具体业务需按照中登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转托管业务详情,可咨询各业务办理机构,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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