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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曲线整改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映泉
因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欣龙控股(000955)被海南证监局责令进行整改。伴随着5月16日晚间一纸公告,公司宣布如约完成了整改,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因控股股东持股绝大部分被质押,在无法减持或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公司巧妙地通过变更控股股东持股结构的方式达到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继而满足了整改的要求。 欣龙控股今年3月披露公告,海南监管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开铸下发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确认郭开铸存在不得收购欣龙控股的情形,并要求郭开铸进行整改。 追溯事件起源,要回到2015年12月。当时欣龙控股的控股股东海南筑华同意,由海南永昌和收购海南筑华77%的股权。此次股权收购后,海南永昌和成为海南筑华大股东,郭开铸通过持有海南永昌和95%股权成为欣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属于欣龙控股的收购人。 不过,郭开铸曾因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于2014年6月25日受到海南证监局的处罚,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规定。为此,海南证监局决定对郭开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郭开铸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并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改正前,受郭开铸支配的海南筑华不得行使其持有欣龙控股股份的表决权。 为此,2016年5月13日,张哲军与郭开铸、曾裕超签署了《海南永昌和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张哲军对海南永昌和增资5300万元,将持有海南永昌和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张哲军因持有海南永昌和51%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欣龙控股6.57%的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样,因为海南永昌和注册资本增加,郭开铸所持其股份由95%减少至46%,从而不再是欣龙控股实际控制人。自此,郭开铸通过海南永昌和持有海南筑华35.42%的股权,仍间接持有欣龙控股3191.29万股。但海南筑华持有的欣龙控股股权已几乎全部质押。在海南筑华无法通过股权转让放弃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况下,公司巧妙地通过变更控股股东持股结构的方式完成了整改。(李映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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