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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5月16日14时30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张立忠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27人,股份201,749,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99,569,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17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公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全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川润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4月26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具体表决结果详见下表: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纪文、郭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 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推选,同意选举赵立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赵立宝董事、张立忠董事、马志强独立董事、王天鹏独立董事组成,赵立宝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张文君独立董事、赵鹏云董事、张丽芳 董事、李晓东独立董事组成,张文君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马志强独立董事、张立忠董事、周家锋董事、王天鹏独立董事组成,马志强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晓东独立董事、卢超董事、 张卓董事、张文君独立董事组成,李晓东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辞职和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立忠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立忠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一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立忠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推选赵立宝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 赵立宝,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石油化工厂会计、会计主管,大庆中蓝科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化工集团蓬莱安邦油港(石化)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宝塔石化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赵立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戒情况。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下称“西北轴承”)拟向银川润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 “润夏投资”)申请贷款3.49亿元,该项贷款将用于西北轴承重大技术装备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年利率初步确定为1.2%。目前该事项正在商洽中,公司是否能够获得该笔贷款、获得贷款的金额及利率都不确定,如能够获得该笔贷款,将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该事项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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