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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48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徐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峰先生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相同,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峰,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起历任苏州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及生产副总经理。自2013年起担任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徐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49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

  7、会议主持人:徐敏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3,809,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3,664,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273,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27,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广宇先生、胡农先生、沈明宏先生、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广宇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8,66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农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明宏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剑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广宇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2,229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农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明宏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1.0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剑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赵西卜先生、丁建臣先生、李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西卜先生、丁建臣先生、李德峰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西卜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5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2.0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建臣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2.0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德峰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西卜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8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2.0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建臣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2.0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德峰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家春先生、刘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家春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3.02.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畅先生;

  表决结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家春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9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3.02.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畅先生;

  表决结果:以15,141,226个累积投票权,审议了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二人当选为公司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徐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亘、夏彦隆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50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16年5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广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广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王广宇先生暂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沈明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会议选举下列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

  1、战略委员会5名组成人员是: 王广宇(主任委员)、胡农、沈明宏、赵西卜、李德峰;

  2、提名委员会3名组成人员是:丁建臣(主任委员)、胡农、李德峰;

  3、审计委员会3名组成人员是:赵西卜(主任委员)、沈明宏、李德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是:李德峰(主任委员)、王剑、赵西卜。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会议同意聘任徐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会议同意聘任谢宏先生、张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在北京新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要拓展供应链金融管理领域业务。详情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子公司香港天合【天合(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领域,根据香港天合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对香港天合增资,本次增资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二条、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修订,并在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修改前: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天马医药集团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20500000046770。

  第二条修改后: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天马医药集团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16年2月,公司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换了新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社会代码:913205007132312124。

  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后: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6年6月17日14:0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王广宇,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起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干部,长天科技集团副总裁,华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附:《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

  沈明宏,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起历任安徽省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深圳桑夏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家科学技术部高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处处长,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东技术创业促进中心主任。现任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

  附:《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王广宇先生简历详见董事长简历。

  胡农,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起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干部,中国安泰保险经济发展公司证券期货部、投资部经理,深圳建材集团总助兼金融投资部经理,深圳市中陵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鑫科创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赛伯乐(中国)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现任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沈明宏先生简历详见副董事长简历。

  王剑,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历任农业信贷部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赵西卜,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南京熊猫电子集团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丁建臣,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起历任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院培训中心主任。现任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起历任山东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敏,男,196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起先后供职于苏州意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吴县助剂厂,吴县市天马化工原料厂(以下简称“吴县天马”),苏州天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马”),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医药”,本公司前身曾用名,与下面的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现在的公司名称相同),苏州天马医药集团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医化”)等,历任吴县天马、苏州天马、天马医药副总经理,天马医化董事等。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敏先生持有公司24,102,904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4.22%。除此之外,徐敏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谢宏,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起历任江苏永联集团公司环保分厂设备员,江苏永联集团公司农药二厂副厂长,响水中意农化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江苏溧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马医化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谢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兰,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起先后供职于苏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吴县市天马化工原料有限公司。2005年起曾担任公司外贸部经理、原料药事业部销售总监,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市场销售工作。

  张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51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王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家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家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起在财政部综合司、中央金融工委等机构工作12年,先后从事中长期宏观研究和金融机构监管。2007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管理事业部总裁、年金投资决策负责人。现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52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在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金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称“北京子公司”)。

  2、公司于 2016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马金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剑

  以上信息,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既定的双主业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设立北京子公司作为公司供应链金融管理业务发展平台,能促进公司与国内发达经济区域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搭建面向全国的业务渠道网络,提升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北京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最大限度地接近国内新业务目标市场,及时获取国内供应链金融管理业务最前沿的市场信息,有助于国内供应链金融管理业务的投资及拓展,对公司未来新业务领域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对实现公司双主业发展的既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新设子公司主要开拓国内供应链金融管理业务,是新型服务业务领域,对公司来说是全新的业务领域,对公司业务渠道架构及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全新的行业领域,可能会出现业务拓展进展不顺利、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2)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有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但公司新设子公司主体在北京,目标是立足于北京,辐射全国,这对公司统筹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子公司从事的新业务领域与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有较大的差异,这将考验公司对新领域团队及组织的管理能力。

  (3)政策风险

  公司新设子公司所涉及业务领域属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支持与鼓励的行业,但同时新行业存在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备及未来发生不可预期变动等政策方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5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15:00~2016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9、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天马精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可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等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45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二次申报为准;

  (3)同一议案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为准;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gddh/zxdt/index.html),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开始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庆营

  电 话:0512-66571019

  传 真:0512-66571020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21515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由董事长王广宇先生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徐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徐敏先生提名,聘任谢宏先生、张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二、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三、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徐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谢宏先生、张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签字日期: 2016年5月16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16]第94号

  致: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精化”)的委托,指派夏彦隆、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天马精化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天马精化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十五日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天马精化股东和授权代表共13名,持有天马精化183,809,460股,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3,664,36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145,100股。均为截止至2016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精化股东。天马精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分别由天马精化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提出,并提前十五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王广宇:以183,678,666个累积投票权,选举王广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胡农: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胡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沈明宏: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沈明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王剑: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

  2.1赵西卜:以183,677,665个累积投票权,选举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丁建臣: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李德峰: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李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3.1王家春:以183,677,666个累积投票权,选举王家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刘畅:以183,677,663个累积投票权,选举刘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鲍金桥

  经办律师:夏彦隆

  张 亘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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