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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6,277,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97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6,263,9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

  2、审议通过《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5,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6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3、审议通过《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5,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6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09%。

  4、审议通过《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

  5、审议通过《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

  6、审议通过《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

  8、审议通过《审议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252%。

  9、审议通过《审议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的股份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42%;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09%。

  10、审议通过《审议修订<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5,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股份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6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09%。

  11、审议通过《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6,264,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的股份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的股份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4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42%;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09%。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代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6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王科技”)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同时将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从3.7亿元调整为8亿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使用超募资金94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注: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0200万元、自有资金 13800万元,共计3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3%,符合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产品合约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合同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客户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客户在特定期间并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5)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不提供对账单和报告,客户可根据理财合同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客户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7) 信用风险:本计划所投资的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等金融产品涉及融资人的信用风险,若融资人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将导致相应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到期本金等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投资者利益蒙受损失。

  (8)管理风险:在本计划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9) 变现及延期风险:如本计划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存在非货币资产,则本计划可能面临资产的变现困难、变现价格不定、变现时间难以控制等风险,进而可能造成客户的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10)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北京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不含前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汉王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稳健系列人民币 89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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