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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16-02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6 年3月30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16 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5月16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26.4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3.84万股,累计增持金额1,817.48万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163.84%。 ●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不在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一、增持计划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3月23日起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在9-12元/股价格区间时,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择机增持新疆天业股份100-3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2016年3月23日披露的临2016-003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6年5月16日,天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26.4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3.84万股,累计增持金额1,817.48万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163.8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9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 本次增持后,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13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4%。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不在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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