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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6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1,676,0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5,741,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934,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474,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40,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934,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3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下述结果为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9,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9,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9,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9.1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9.1.1 选举张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1.2 选举毛真福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1.3 选举兰红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1.4 选举马崇基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1.5 选举叶建彪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1.6 选举徐磊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9.2.1 选举杨伯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2.2 选举颜重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9.2.3选举朱兆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6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9,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11.1选举陈卫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11.2选举顾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64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1,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62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6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董事毛真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叶建彪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兰红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马崇基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张亦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亦斌、杨伯溆、毛真福、朱兆斌、颜重光组成,由张亦斌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颜重光、张亦斌、杨伯溆组成,由颜重光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兆斌、徐磊、颜重光组成,由朱兆斌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伯溆、张亦斌、朱兆斌组成,由杨伯溆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张亦斌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总裁张亦斌先生的提名,续聘马玲芝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续聘戴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董事长张亦斌先生的提名,续聘徐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所聘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董事长、总裁张亦斌先生简历: 张亦斌,男,中国国籍,1964年12月生,硕士。1985年起历任苏州职业大学教师、苏州市医药管理局干部、苏州海宜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起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兼任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秦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海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新海宜电商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公司124,068,053股股票,与本公司主要发起人马玲芝(持有公司113,149,921股股票)为夫妻关系,董事候选人马崇基(持有公司2,975,920股股票)系张亦斌配偶的兄弟,除前述情况外,张亦斌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副总裁马玲芝女士简历: 马玲芝,女,中国国籍, 1962年9月生,本科。1984年起历任苏州职业大学教师、苏州海宜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新海宜电信发展公司营销总监,2001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113,149,921股股票,除与公司董事长张亦斌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马崇基为姐弟关系外,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财务总监戴巍女士简历: 戴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生,本科,会计师。历任大连锦施达制靴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财务部处长,2008年9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0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西安秦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海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会秘书徐磊先生简历: 徐磊,男,中国国籍,1983年10月生,硕士。2008年7月起任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日报记者、编辑,2011年7月起进入本公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卓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无限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氟特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156,900股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6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卫明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陈卫明先生简历 陈卫明,男,中国国籍,1960年10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1983年起任职于苏州东风通信设备厂、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主管公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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