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1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于 2016年4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6 年5月1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16 日14:30分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中心A塔三楼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 月15日-2016年5 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 至2016 年5月16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 754,543,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45,751,654股的35.1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89,687,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4,855,5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25%。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43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43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43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80,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36%;反对60,56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639%;反对60,56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43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43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80,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8%;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29,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6%;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5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08%;反对60,583,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38%;反对60,58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5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08%;反对60,583,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38%;反对60,58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格通信生产科研大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5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08%;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60,479,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479,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38%;反对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60,479,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47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568%。 公司独立董事李非先生、李进一先生、万良勇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2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北斗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6-008号公告),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审核通过的为准。公司《关于合资成立广州海格北斗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现公司已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合资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海格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杨海洲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06日 ●营业期限:2016年05月0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5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