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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TitlePh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出具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年报披露,2015年一季度至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1.4亿元,1.4亿元和2.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67万元,-311万元,-461万元和2,057万元,请补充披露:

  (1)请结合行业现状、产品价格、销售销量和产品构成等原因,详细说明你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15年一季度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1.4亿元,1.4亿元和2.0亿元,同时,公司2014年一季度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1.9亿元、2.3亿元和2.7亿元,从同比情况上看,2015年季节性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2014年大致相符,均呈第四季度收入增长明显。2015年四季度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主要产品为彩票热敏纸预制票,主要客户为各省体育彩票中心、福利彩票中心,其采购彩票热敏纸预制票季节性特征明显。公司本部、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控股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龙”)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38亿,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增幅0.31亿。

  (2)精品书刊行业有回暖趋势,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加之公司经营管理层努力拓展业务,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精品书刊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明显增长,从2014年度0.98亿增长到2015年1.63亿,产能进一步释放,201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64亿,比第三季度增长0.28亿。

  (2)请结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净利润在四季度扭亏为盈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自查公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益情况。

  【公司回复】:

  本公司2015年一季度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2亿元、1.35亿元、1.42亿元和2.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7.19万元、-311.30万元、-461.09万元和2,056.94万元,公司于2015年第四季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2.90元/股,转让数量为2,785万股,股权转让款8,076.5万元;公司对成都农商行初始投资额为8,256万元人民币,持有成都农商行股份5,785万股,平均初始投资成本为1.4271元/股。本次交易平均每股投资收益为1.4729元,投资总收益为4,102万元。鉴于成都农商行股权转让事项的影响,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扭亏为盈。

  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查,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益情况。

  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审计机构对以上问题的核查意见请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2、2015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同比下降23.49%。分别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5,762.4万元、1.13亿元和1,455.9万元,分别同比上升11.83%、13.93%和37.91%,请补充披露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亿元,较2014年8.63亿元,减少约2.02亿元,下降23.49%,主要系受国家政策影响,公司自2015年2月25日起全面暂停电子彩票代购业务,代销费及其他收入2015年为0.97亿元较2014年3.16亿元,减少2.19亿元。虽然电子彩票代购业务处于行业暂停阶段,但本公司仍看好此项业务的未来发展,故未作相应大规模减员以降低费用支出,形成营业收入大幅减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未呈现相应减少的情况。

  2014年、2015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大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销售费用增长11.83%,主要原因为:公司积极进行新兴业务的市场拓展和战略布局,加大对智能IC卡全国营销网络的布局,导致此项目的销售费用2015年1,069.33万元较2014年525.70万元,增加543.63万元。

  (2)管理费用增长13.93%,主要原因为:通过加大对票证项目、智能标签项目以及电子彩票项目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2015年2,402.38万元较2014年1,489.24万元,增加913.14万元。

  (3)财务费用增长37.9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盛彩”)和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信用”)等项目、无锡双龙因建设及扩大生产经营新增贷款1,000万元等原因,资金需求大幅增大,短期借款2015年底为3.30亿元较2014年底1.67亿元增加1.63亿元,导致相应的财务费用2015年1,455.90万元较2014年1,055.69万元,增加400.21万元,增长37.91%。

  3、2015年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552万元,而去年同期实现投资收益为0元,请以列表式补充披露上述投资收益的被投资单位的名称、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和确认依据,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1)投资收益列表如下:

  ■

  (2)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9.3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农商行2,785万股股份产生的净利润为4102.02万,占上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7.30万元)的148.23%,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转让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红款无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已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79亿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对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的1亿元投资。请参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补充披露上述投资发生时你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参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

  “9.2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9.3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 (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中证信用成立于2015年5月27日,公司投资1亿元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占其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比例为2.44%,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8.62亿)的11.60%,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该事项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按照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经2011年3月23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实施程序如下:

  (一)最近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

  (二)此外,最近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20%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

  (三)除本条第一、二款之外,单项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30%的,由总经理拟订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四)单项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30%的,由董事会拟订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董事会应当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在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8.62亿)的11.60%,截至投资时最近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为100万元(投资泸州多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审批权限。

  (1) 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4,082万元,较2014年期末增长76.70%。请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盈利状况,补充披露你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4,082万元,较2014年期末2,310万元,增加1,772万元,增长76.70%,主要原因是:

  (1)为切入即开型体育彩票印刷领域,进一步推进公司打造彩票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公司于2015年12月通过收购科信盛彩100%股权间接收购中科彩51%股权并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30万元所致,该公司历年均能较好盈利,公司合理预计今后将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无锡双龙本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造成的暂时性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万,该子公司历年均能较好盈利,公司合理预计今后将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3)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万左右,主要系子公司亏损确认所致,本公司针对目前市场积极研发新产品,开展新业务,使公司产品覆盖从单一的产品印刷到技术服务方案的解决;从单一的彩票印制到彩票玩法设计、平台搭建以及系统开发;从包装印刷到高档包装产品防伪,实现了由单一产品提供商向方案解决以及服务提供商转变,且各个印刷基地加大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品质控制以及印刷技术得到持续提高,新的生产基地产能规模不断上升,收入及利润呈现逐步上升趋势,预计能逐渐摆脱亏损的局面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审计机构对以上问题的核查意见请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6、2015年12月3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12月25日,科信盛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通过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盛彩”)间接持有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彩”)51%的股权。根据北京中科彩的《审计报告》,北京中科彩2015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2,468万元,未达到承诺扣非后净利润3,800万元。请补充披露:

  (1)北京中科彩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原因。

  【公司回复】:

  北京中科彩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原因主要是对市场的预期有所偏差以及2015年工厂搬迁导致费用增加所致。

  (2)对北京中科彩2015年业绩未达承诺事项,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按照公司(协议中“丙方”)与科信盛彩原股东(协议中“甲、乙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第一点:

  “甲、乙双方承诺,中科彩公司2015年实现的经丙方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若中科彩公司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甲、乙双方将按照其在科信盛彩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分别向丙方补偿,具体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补偿金额=(3,800-2015年实现净利润数)÷3,800×20,400万元。

  若出现上述情形,出让方同意以受让方支付的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优先补偿,不足部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按照以上补偿计算公式,科信盛彩原股东需补偿鸿博股份71,500,314.58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收购科信盛彩100%股权转让价款中的80%,第四期股权转让款计4,080万元尚未支付。

  中科彩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承诺标准,公司将要求出让方根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第一点的规定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

  (3)你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并补充协议”约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400万元,由于中科彩公司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6)第351FC0102号审计报告验证,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681,313.95元,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书并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并补充协议”约定计算方式算出原股东天津华科、新疆通泰应补偿金额71,500,314.58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并补充协议”约定计算方式算出中科彩公司外方股东对科信盛彩公司收取的彩票游戏产品技术服务费事项原股东天津华科、新疆通泰应补偿金额19,786,580.05元;合计原股东天津华科、新疆通泰应补偿本公司鸿博股份金额91,286,894.63元,即本公司收购科信盛彩公司成本为112,713,105.37元。

  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本公司已按照上述相关协议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合理的会计处理。

  (4)报告期内,你公司是否将科信盛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如是,请补充披露将科信盛彩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及合理性,合并范围的变更对公司2015年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已把科信盛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完成了科信盛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现了对科信盛彩的100%的投资。依据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于2015年12月底对科信盛彩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并表,不对科信盛彩的利润表进行并表,对2015年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5)你公司因收购科信盛彩确认6,332万元商誉,请补充披露上述商誉的确认依据及本期未对商誉进行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收购科信盛彩商誉的确认依据计算如下表所示:

  ■

  本期未对商誉进行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5.32%,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审计机构对以上问题的核查意见请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7、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8亿元,较2014年期末同比增长17.2%。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收入的变动趋势、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等,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原因及合理性,并详细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8亿元,较2014年期末1.60亿元,增加0.28亿元,增长17.2%,主要系合并中科彩增加的应收账款0.59亿元所致,剔除中科彩相关数据,2015年应收账款与2014年同口径比较调整为1.29亿元,较2014年期末1.60亿元,减少0.31亿元,下降19.37%,呈减少的趋势。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具有合理性。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第四十三条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坏账政策。主要包括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年末余额大于200万元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年末余额小于200万元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分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为:组合1,销售货款及其他;组合2,暂挂投资款、保证金、押金与预存款性质及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单位的应收款项二个组合。对组合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若有证据表明该等应收款项存在减值,则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公司已按照上述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8、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66亿元,较2014年期末余额同比增长27.3%。说明期末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并请结合行业发展现状、行业政策变化、在手订单情况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66亿元,较2014年期末余额1.30亿元,增加0.36亿元,增长27.3%,主要原因系本公司2015年12月25日收购合并中科彩增加存货0.41亿元所致。2015年存货与2014年同口径比较调整为1.25亿元,较2014年期末1.30亿元,减少0.05亿元,下降3.8%,呈略微减少趋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全面核查的库存,特别针对毛利偏低和账龄较长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已按照上述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1亿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8亿元,分别较2014年期末余额同比上升210.9%和11.3%,请补充披露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09亿元较2014年期末余额0.35亿元,增加0.74亿元,同比上升210.9%,主要是本期货款采取票据结算以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新增国内信用证结算增加所致。

  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82亿元,较2014年期末余额1.63亿元,增加0.19亿元,同比上升11.3%,主要系2015年12月25日收购科信盛彩增加的应付账款0.15亿元所致。2015年应付帐款与2014年同口径比较调整为1.67亿元,较2014年期末1.63亿元,增加0.04亿元,增长2.4%,略微增加。

  10、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8亿元,其中应付股东借款9600万元。请参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补充披露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发生时你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尤丽娟女士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有关借款事宜。因尤丽娟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履行的审批程序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信息披露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5年末,公司应付股东尤丽娟女士借款9,640万元。

  11、本报告期末,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2,038万元,请补充披露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依据及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系中科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销售合同预提的退货准备金的余额。中科彩公司依据历史经验数据模型测算应计提的退货准备金:2015年按照月平均收入的2.27%预提每月的退货准备金,发生退货时,按照退货销售收入的51.00%冲销预提退货准备金,待彩票完全销毁时再冲销剩余的49.00%,此项预计负债计提模型是建立在过往历年经验统计数据基础上的,也经中科彩公司2015年(含)之前历年所聘国际四大会计所之一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2,038万元计提充分、科学。

  12、本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收益期末余额1,148万元,较2014年期末余额同比上升362.6%。请补充披露递延收益的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

  【公司回复】:

  本公司递延收益期末余额1,148万元,主要是:

  1、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双龙根据《锡太旅委纪(2014)4号》收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和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发放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及配套设施补助合计893万元补助款,按对应土地摊销期限50年,本期摊销2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摊销余额869万元。

  2、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印发的《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142号),公司子公司鸿博昊天收到进口设备贴息373万元,对应设备2013年6月份开始使用,本期摊销37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摊销余额279万元。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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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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