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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16-02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2016年5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酒店八楼华睿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延长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第7项《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第1、2、3、4、5、6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8项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提议股东持股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提案表决说明附后)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2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的函告,获悉大通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直接以及通过中信证券收益互换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394,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8%,其中:大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80,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大通集团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1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08,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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