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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公告编号:2016-02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少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董事杨晓波、赵宝英、高超、邵明安、朱荣恩、邵平和余云辉因公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马惠莉因公缺席;
3、董事会秘书武国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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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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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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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沙千里、顾汉勤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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