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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6-039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26,289,043股,占总股本的19.34%)提交的《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太和先机提议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暨本公司为优先级财产份额收购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和2016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0号)和《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6-036号)。 2.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昆百大C座11楼第六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4,29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55,665,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8,631,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89%。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631,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36%。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4.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5.审议通过《昆百大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暨本公司为优先级财产份额收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4,296,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63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9. 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9.01选举顾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655,665,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91%;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 9.02选举郑小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655,665,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91%;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 9.03选举刘殿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655,665,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91%;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198,631,493股(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程、万俊;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6-040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18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崔睫女士,监事张蓁女士和陈静女士分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上述三位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崔睫女士、张蓁女士和陈静女士将继续履行相关职务,直至公司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和新任监事之日止。鉴于上述监事辞职,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提名顾俊先生、郑小海先生、刘殿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上述3位候选人为股东监事。 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5月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监事候选人。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6时3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C座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顾俊先生主持。 经充分讨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顾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期满。顾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顾俊,男,生于1978年,复旦大学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内审师。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就职于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12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高级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控制的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1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披露日,顾俊先生未持有昆百大股份,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八部委联合印发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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