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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4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福建辖区上市公司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6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并于2016年4月13日举行了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参加“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活动方式: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dqhd/fujian/)参与交流。 3、参与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如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红盛先生,财务总监彭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4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7日,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玉女士的通知。2016年5月17日下午,陈秀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8.9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239.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前,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9,410万股股份,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475.3686万股股份。陈秀玉女士已于2016年5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7.76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7,5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9,4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8%,其中直接持有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27,720万股,直接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690万股。本次减持后,陈秀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9,170.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3%,其中直接持有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27,720万股,直接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450.97万股。本次减持前,陈秀玉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885.36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8%。本次减持后,陈秀玉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646.33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03%。 陈秀玉女士在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一致行动人陈文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陈文团先生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86.4307万股股份,陈文团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326.430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 本次减持前,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8,6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1%,本次减持后,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8,410.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6%。本次减持前,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9,211.799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7%,本次减持后,陈秀玉女士和陈文团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972.769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秀玉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秀玉女士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自2013年11月26日起36个月内(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5日)其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减持股数上限作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其超额减持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4)筹集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从2015年7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完成增持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5)自2016年4月6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4,200万股(公司实施完毕10转10送2派0.50元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9,240万股),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3%,减持价格不低于15元/股(公司实施完毕10转10送2派0.50元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6.80元/股)。 陈秀玉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 3、陈秀玉女士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于2016年4月6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陈秀玉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4、鉴于陈秀玉女士在本次减持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陈秀玉女士及其在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一致行动人陈文团先生共同编制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刊登于2016年5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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