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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3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周二) 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6,819,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84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黄鲲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6,79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74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8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09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476%。 2、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8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09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476%。 3、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6,81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6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81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6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66,81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6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60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965%。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66,81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6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黄鲲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3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道明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8%。累计质押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9,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99%,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7.70%。 3、大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 道明投资名下尚有15,350,000股股份可用于补充质押; (2)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各持有道明投资50%股份,两人通过道明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4,800,000股。此外,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835,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实际控制人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95,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该部分股票均未质押,在需要时也可用于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道明投资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3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 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与哈尔滨万相鑫交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万相鑫”)共同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黑龙江道明万相鑫交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道明万相鑫”)。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1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二、进展情况 2016年5月13日,黑龙江道明万相鑫取得了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黑龙江道明万相鑫交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开发区领秀城小区1号楼07门市 法定代表人:刘好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智能化交通设施安装;交通标线施划;护栏安装;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销售:交通设施电子产品;交通设施产品、机械设备、机动车号牌半成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包装材料、反光材料、反光服、功能性薄膜及其它合成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黑龙江道明万相鑫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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