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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6-045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7、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85,858,0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5,792,7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817,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752,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6,83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9,604,992.88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122,055.0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并认可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8、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报酬分别为56万元、20万元人民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80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6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吉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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