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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赵东明先生于2016年5月16日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4%。自2015年5月13日披露《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表“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计算。

  2、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实际控制人全部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赵东明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赵东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没有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3、赵东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即自2016年5月11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16-05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发来的《股份增持告知函》,中科创资产于2016年5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增持价格20.3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中科创资产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充满信心;中科创资产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中科创资产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

  3、增持时间:2016年5月16日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中科创资产于2016年5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交易价格为20.35元/股,交易金额为10,175万元。

  本次增持前,中科创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1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7%;本次增持后,中科创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6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4%。

  二、有关增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巨潮咨询网上刊登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公告中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5日起的一年之内,中科创资产或张伟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将通过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并承诺上述增持股份完成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

  2、累计增持情况:

  ■

  截至2016年5月16日,中科创资产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累计增持金额18,735万元。

  3、中科创资产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中科创资产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1

  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黄文瑞先生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文瑞:男,中国国籍,汉族,1959 年8月出生,大专,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1979年起先后担任苏州市木材公司业务部经理,苏州市机械局互感器厂通用设备配套公司业务部经理,苏州市郊区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采购主管;现任公司总务部经理,201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黄文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2

  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6月3日任期届满三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赵东明先生、许进先生、梁旭先生、王智敏女士、刘平春先生、范鸣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志康先生、郁文娟女士、余庆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志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共计9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康、郁文娟、余庆兵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除领取兼职岗位的薪酬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各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每年领取4.2万元津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6年6月3日14:30在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等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2016年5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东明,男,中国国籍,1964年8月生,大专。1987年起历任苏州吴县塑料制品七厂技术员,苏州吴县华昌工程塑料厂经理;2002年11月起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和融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赵东明先生还任苏州市总商会企业家俱乐部(直属商会)会长,苏州市工商联第十三届常委,政协苏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赵东明先生持有公司56,784,550股股票,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23,616股股票。赵东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赵东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2、许进,男,中国国籍,1982年1月生,本科。2006年至2011年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诺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区域(广东/福建)营销总监;2013年至2015年5月任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15年6月23日起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19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3、梁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到安徽东风塑料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宣传科长、党办主任和制品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等职;1998年起历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等职;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21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梁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4、王智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生,大专。2004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苏州新港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年3月退休。2016年1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王智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5、刘平春,男,中国国籍, 1955年2月生,本科,高级政工师。2006年至2010年1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起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起退休。刘平春先生曾兼任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兼职教授、湘潭大学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目前兼任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旅游协会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刘平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6、范鸣春,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生,硕士,历任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长、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兼任中国平安董事、副董事长;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范鸣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7、张志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本科。2004年12月起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06年9月起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5月起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MPAcc(会计专业硕士)导师。2005年4月至2011年6月曾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15年4月起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8、郁文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年8月生,本科,1970年7月起历任贵州安顺市塑料厂技术科长,无锡市塑料公司电视大学教师,无锡市第二塑料厂技术科长,无锡市轻工职工大学讲师、江南大学副教授、系教学主任、研究室主仼,现担任江南大学院督导组组长、研究室主任。2013年6月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郁文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9、余庆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生,硕士,2004年至今任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余庆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16-05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懿女士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钱萍萍女士、周小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文瑞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萍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1年4月生,本科,高级采购师。2000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采购员。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采购员。钱萍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周小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8年10月生,大专,2000年1月至200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会计。周小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2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至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至2016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27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选举赵东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许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梁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王智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刘平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范鸣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7选举张志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郁文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余庆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钱萍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周小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其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wwq1566@126.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案1和议案3的子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至2016年6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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