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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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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服务公司”)拟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独家出资设立。

  一、投资概述

  为实现长安汽车全系新能源车型在深圳市场销售,长安汽车拟出资5000万元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本项目由长安汽车投资建立,项目资金由长安汽车现金出资5000万元。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

  三、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深圳服务公司目的是为了实现长安汽车全系新能源车型在深圳市场销售,支撑长安汽车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

  四、备忘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拟向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安车联”)增资。

  一、增资概述

  为了加快长安汽车从产品制造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模式向基于产品提供综合服务模式的方向转变,寻找新的利润增长极,长安汽车拟对长安车联增资,用于探索基于汽车产品的服务业务。

  本次交易的增资额和增资比例:长安汽车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0%。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5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5日

  经营范围:长安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日用化学品;商品储存(不含危险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设计、制作、发布字牌、灯箱、路牌、霓虹灯广告;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为非营运车辆提供代驾服务;会务及礼仪服务;二手车经纪;停车场管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增资方案:长安汽车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0%;增资完成后,长安车联的注册资本由4850万元增至885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长安车联总资产120,779,205.91元,净资产48,523,553.22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500.00元,净利润795,942.20元。

  三、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用于在北京、上海、天津、石家庄、合肥、杭州、南京和海口设立全资子公司,每个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此次增资有利益长安汽车在当地开展租赁业务,同时促进长安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本项目是长安汽车基于租赁业务规划,为实现从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企业转型的探索而开展,有利于长安汽车租赁业务的开展,可支撑本公司未来战略的实现。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5月13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设立深圳长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5)。

  议案二 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增资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6)。

  议案三 关于公司C2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投资C2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产品包括四款车型:C211轿车(逸动换代车型)、C212轿车(逸动XT换代车型)、C211 PHEV(插电混合动力)、C212 PHEV(插电混合动力)。

  项目新增建设投资49,241万元(含外汇1,390万美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4,7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085万元,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费21,931万元,其它费用48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5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议案五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七 2016年度投资计划

  议案八 2016年度融资计划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与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上述第(九)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第(六)、(十)、(十二)、(十三)项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锟、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邮政编码:400023

  2.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5

  2.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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