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并在2016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殷恒波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022,0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8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168,037,0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5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762,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777,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2,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2,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2,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2,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2,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5-19 | |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5-19 | |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5-19 | |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6-05-19 | |
|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19 | |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2016-05-19 | |
|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公告 | 2016-05-19 | |
|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6-05-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