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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周林先生作为公司重要股东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任后将积极协助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做好公司的日常治理与运营工作,助力公司快速成长,为全体股东创造优良业绩。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6月3日下午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5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个人简历: 周 林:男,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专业工学学士。历任华控投资基金投资经理,研究部主管,中植集团研究员,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加入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昊融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周林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周林先生所任职的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投资平台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06%。周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推荐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周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将周林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签字: 唐海燕 黄 雄 陈和平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 年6月3日召开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6 年6月3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3日14:00~16: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至2016年6月3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0日; 7.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2016年5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 5 月 31 日至2016年 6月 2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1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 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投票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6年6月3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3、个人股东见附件4)。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 公司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 月3 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东: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东(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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