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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重大诉讼最新情况 近日,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海情)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鲁民终262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济宁海情诉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 济宁海情是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的控股子公司,深大通持有济宁海情90%股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乾 地址:兖州市建设西路 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桂玉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63号 2、案件起因: 2011年3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被告承包施工原告的发包工程,竣工日期2012年5月1日。现原告以被告2012年1月13日擅自停工8个月,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为由对被告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其擅自停工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金15056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恢复施工的费用110万元;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导致增加的工程造价2000万元; 4)、判令被告向原告交付施工、验收等相关的工程资料;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详情见本公司2012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041号。 三、一审判决情况 根据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2)济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5056000元,支付工程修复费用4514191.66元。 2、原告(反诉被告)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42981175.86元。 3、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所建的涉案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2580元,反诉费176890元,共计39947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109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88380元。 四、终审判决情况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鲁民终262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内容如下: 1、维持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济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五项及案件受理费、反诉费的承担; 2、变更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济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539200元,支付工程修复费用4514191.66元。 3、驳回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4、驳回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的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399470元,由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47325元,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52145元。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此之外,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10539200元,该判决执行后,将计入营业外收入,影响本期利润。根据后期对应的续包工程项目的造价成本情况看,预计天元造价变动及工程修复费用的赔偿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26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冉十科技)2016年4月7日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按合同约定于2016年5月13日到期赎回,赎回的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77,671.23元。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5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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