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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4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8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通知,获悉超达投资在2016年5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89,0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6%。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88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权质押合同。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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