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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 至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曾胜强先生出差,本次会议由董事许忠慈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6,90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426,036,752股的25.0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6,90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曾胜强先生、许忠慈先生、方进先生、张跃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映冰先生、孙海法先生、邓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关于选举曾胜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曾胜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2 关于选举许忠慈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许忠慈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3 关于选举方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方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4 关于选举张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张跃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 关于选举马映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马映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2 关于选举孙海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孙海法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3 关于选举邓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邓鸿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薛宁先生、李明月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选举薛宁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薛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关于选举李明月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6,903,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李明月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8楼多功能厅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代表人选进行选举,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执行秘书兰美林主持,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到职工代表27人。 经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由黄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黄洪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黄洪简历 黄洪:男,60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总工程师、研发部经理、技术顾问等职务,现任公司研发管理部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黄洪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 -04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2人,董事曾胜强、张跃华及独立董事马映冰、孙海法、邓鸿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黄洪、薛宁、李明月,高管张锦鸿、李国政、麦昊天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一致同意由曾胜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曾胜强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曾胜强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曾胜强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许忠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曾胜强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许忠慈、方进、周青伟、李国政、张锦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麦昊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胜强 委员:方进、张跃华、马映冰、孙海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海法 委员:邓鸿、曾胜强;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邓鸿 委员:马映冰、曾胜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宏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通信”)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的履行,提供每年不超过17,000万元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该合同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担保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提供履约担保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6年6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曾胜强简历 曾胜强:男,53岁,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省建南机器厂研发部经理、深圳市建博公司总经理,1993年9月创建深圳市证通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曾胜强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4,677,171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之一许忠桂为配偶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胜辉为兄弟关系,其配偶许忠桂与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许忠慈为兄妹关系,曾胜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高管的情形。 2、许忠慈简历 许忠慈:男,59岁,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古丈县邮电局局长,广东省东莞市市内电话局局长,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东莞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IDC业务。 许忠慈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57,984股。与实际控制人股东之一、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配偶许忠桂为兄妹关系,许忠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情形。 3、方进简历 方进:男,38岁,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泛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证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市场营销工作。 方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6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4、李国政简历 李国政:男,53岁,副总经理,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武汉证通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南分公司总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行政工作。 李国政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70,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5、周青伟简历 周青伟:男,40岁,副总经理,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生产部系统集成工程师、自助产品事业部副经理、密码产品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客服工作。 周青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93,02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6、张锦鸿简历 张锦鸿:男,47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5月后至2015年4月在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董事,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社区O2O金融服务业务。 张锦鸿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7、麦昊天简历 麦昊天:男,44岁,财务总监,财政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和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超霸电工电器(顺德)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分管财务工作。 麦昊天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797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薛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宏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通信”)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BM中国”)签订的《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的履约,提供每年不超过17,000万元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担保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于2015年3月与IBM中国签订《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IBM中国向宏达通信提供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相关咨询、设计、开发服务及转售用于项目实际需求的苹果品牌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iPhone手机、iPad平板电脑、MacBook笔记本电脑、鼠标配件等),与IBM合作为企业用户提供企业级移动解决方案及服务,共同打造企业级移动互联网生态环境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业务开展的需要及交易对方IBM中国的要求,公司及宏达通信其余股东将为上述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为宏达通信该业务合同的履行提供每年不超过17,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该合同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担保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达通信提供该项履约担保。 由于宏达通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宏达通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24772559A 3、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天宝路22号之二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许忠慈 6、注册资本:人民币元2,532万元 7、成立日期:2000年08月2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通讯设备、器材、VOIP系统平台、语音网关的开发、销售;销售:计算机周边设备。 10、股本结构:宏达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8.53%的出资比例,宏达通信股东及出资结构表如下: 单位:万元 ■ 11、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宏达通信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16年1-3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保证书,拟签署的保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宏达通信(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方证通电子(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就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与被担保人订立的合同《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本担保书的保证范围为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费用、延付利息及罚息,以及贵公司为实现主合同项下的权益而支付的费用。如遇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本担保人保证,当被担保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本担保人无条件的向贵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担保是以贵公司及贵公司继承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之担保; 5、本担保自担保人签署日期起对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交易提供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如被担保人的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或解除,本担保人仍对贵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消防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宏达通信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消防云平台项目及其相关业务的开展。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2、宏达通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其余股东广东宏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杨义仁、袁斌、陈继胜、汪涌和周苗,将同时为宏达通信的合同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宏达通信提供的对外担保公平、对等。 3、本次公司对宏达通信履约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宏达通信有限公司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系宏达通信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消防云平台项目及其相关业务的开展。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提供担保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达通信提供履约担保,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如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43,000万元,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1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总计43,000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69%。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80%。 公司目前未发生实际的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6月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00 至2016年6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6年6月1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②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②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③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②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⑤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00 至2016年6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手续 ①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的业务操作,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中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②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曹钧、王芳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6月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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