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6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大会没有否决议案,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点45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传良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六)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15,405,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5,155,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8%。
(八)中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15,405,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5,155,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8%。
(九)董事6人、监事2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2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 《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 《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25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25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 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7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59,681,33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7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40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申明、廉军魁
(三)结论性意见
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签章页。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5-20 | |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2016-05-20 | |
|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6-05-20 | |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0 | |
|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0 | |
|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2016-05-20 | |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