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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16-01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至2016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6年4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全天,2016年5月26日至13:30分前。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5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现场会议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江 联系电话:0519-68683155 联系传真:0519-86630954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六、备查文件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0”,投票简称为“常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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