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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贾绍华、沙振权、万良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有较长一段时间,近期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的通知,标的公司提出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协议。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的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并与认购方、保荐机构等多次协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秋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彬贤、刘明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刘秋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经与认购对象刘秋华协商,双方同意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秋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彬贤、刘明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同意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舒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有较长一段时间,近期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的通知,标的公司提出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协议。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的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并与认购方、保荐机构等多次协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刘秋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经与认购对象刘秋华协商,双方同意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同意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刘秋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636,56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452万元人民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建设数据银行管理平台、移动数字营销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网广告交易平台、媒体创意制作平台、数字营销基地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有较长一段时间,近期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的通知,标的公司提出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协议。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的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并与认购方、保荐机构等多次协商沟通,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公司因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6日起停牌。2016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因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确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3日起继续停牌。 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内容披露于2016年5月20日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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