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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6-071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6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6,以下简称“《通知》”)。
2016年5月19日,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53,654,1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87%)、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8,779,0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6%)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在深交所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进行公告。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未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6月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5:00至2016年6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绿地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1、关于选举朱若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3、关于选举夏清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4、关于选举杨瑞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子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王辉、王涛回避表决。
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的董事(议案二候选人为4人,应选董事2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在拟选出的董事人数范围内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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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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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董事(如议案二,有4位候选人,应选董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清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6年7月,湖北荆门人,先后在荆门市教育部门、政府部门工作,2000年进入聚友集团工作,曾担任聚友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总裁助理、资金总监、集团副总裁;2010年至2013年任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主持并完成公司重组工作;2014年起任深圳联都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瑞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数学系,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在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工作,2001年8月—2005年5月,任职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年6月—2008年10月,任职启迪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培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3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独立董事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 2002.1-至今 就职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深圳鹏博集团投资总监。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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