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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6-06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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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9月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410号),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三)债券发行及备案相关情况
债券全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16银亿02
债券代码:118656
发行总额:3.5亿元
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为3年期,分别在债券存续期第1年末和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将分期发行,首期,即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6年3月28日-3月29日完成发行,发行金额2.5亿元,发行期限1+1+1年期;本期系第二期发行,本期总发行金额为3.5亿元,发行期限1+1+1年期。剩余4亿元将在取得无异议函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
备案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
本期债券于2016年5月9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备案。
(四)债券产品设计
票面金额:本期债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存续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为3年期,分别在债券存续期第1年末和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8.20%
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利率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分别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年末或第2年末行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分别加第1年的利息或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年5月3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年末和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和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和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和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2个计息年度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偿债保障机制:经公司2015年4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承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五)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24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八)登记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将在深交所发行报备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4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5月4日结束,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超额配售人民币1亿元。债券品种为3年期,分别在债券存续期第1年末和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简称:16银亿02),最终票面利率为8.20%。
(三)实际认购债券的投资者
实际认购债券的投资者分别为:国投瑞银资本坊银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九州证券睿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太平洋证券-农业银行-太平洋证券红宝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上投资者均为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本次债券发行的实际认购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发行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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