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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参股

  金鼎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五.三”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机会产业,有条件时逐步参与风险投资和金融投资等业务领域。为了在金融投资和风险投资领域有所突破,公司本次拟以持有的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金坤”)20%的股权作价101,285,720.29元对其控股股东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控股”)进行增资。

  金鼎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段兴普先生担任水电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及金鼎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此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金鼎控股除本次交易以外没有其他关联交易产生;与水电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下达到爱众集团的关于广安区、岳池县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与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为加快广安市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向花园制水的借款共48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增资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对金鼎控股进行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德阳金坤20%的股权对其控股股东金鼎控股进行增资。

  根据2015年12月31日卓信大华评报字(2016)第1016-8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值扣减2015年度现金分红基础上,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20%股权作价101,285,720.29元,认购金鼎控股新增注册资本96,251,753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金鼎控股2.425%的股权。

  由于金鼎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段兴普先生担任水电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及金鼎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此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章程》规定:“与其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01,285,720.29元,已高于3000万元并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因此须提呈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4789.2146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49亿元,净资产19.72亿元。净利润为1.55亿元。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仁和路78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资本: 28.2818亿元

  主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总资产为445.51亿元,净资产143.03亿元。净利润为6.92亿元。

  3、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凯;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不含投资理财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德阳金坤总资产为7.26亿元,净资产5.45亿元。净利润为0.4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法定代表人:段兴普;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西楼3楼311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资讯(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及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等;

  金鼎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

  金鼎控股成立于2013年3月1日,是水电集团、成都聚信汇诚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大型国有金融控股公司,是面向全省的中小企业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截至2015年末,金鼎控股合并资产总额达到131.44亿元,负债78.62亿元,净资产52.82亿元。2015年,实现经营收入13.23亿元(含投资收益),利润总额5.57亿元、净利润4.43亿元。截至2015年末,担保业务在保余额31亿元,小贷业务贷款余额47.58亿元,投资业务余额18.55亿元,基金管理规模37.22亿元,融资租赁资产余额10.26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增资方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被增资方为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2、增资金额:人民币101,285,720.29元(大写:壹亿零壹佰贰拾捌万伍柒佰贰拾元零贰角玖分)。

  3、交易方式:公司将持有的德阳金坤20%股权作价101,285,720.29元,认购金鼎控股新增注册资本96,251,753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金鼎控股2.425%的股权。

  4、协议签署情况:此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依据

  1、对金鼎控股每元注册资本的作价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6)第1016-1号资产评估报告,金鼎控股母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306,776.21万元,评估价值336,303.71万元。在评估值基础上扣减按约定归原股东所有的未分配利润330,128,354.39元后为3,032,908,746.10元。本次增资前,金鼎控股注册资本为2,882,353,000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0523元。

  2、对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的作价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资产暨增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20%股权。

  根据卓信大华评报字(2016)第1016-8号资产评估报告,德阳金坤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4,544.94万元。德阳金坤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39,020,798.55元。

  在评估值扣减2015年度现金分红基础上,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20%的股权作价出资101,285,720.29元,暨公司以其持有的德阳金坤20%股权出资作价101,285,720.29元,认购金鼎控股新增注册资本96,251,753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前,公司仅通过德阳金坤分红获取投资收益,德阳金坤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其收益,金鼎控股的收益与其无关,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德阳金坤的经营状况影响,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金鼎控股股权。金鼎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主营业务包括基金管理、股权及债权投资、融资租赁、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保险销售等8类业务,金鼎控股正积极筹划控股银行业、申请保险牌照公司业务多元化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正积极筹划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公司在成为金鼎控股股东后,可避免单一投资对象业绩波动风险,可以降低收益波动风险,未来还可借助金鼎控股资本运作实现投资增值,提高经济效益。

  七、2015年度与该交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度,与金鼎控股除本次交易以外没有其他关联交易产生;与水电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下达到爱众集团的关于广安区、岳池县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以持有的德阳金坤20%的股权对其控股股东金鼎控股进行增资,旨在根据公司总体战略,为了在金融投资和风险投资领域有所突破,在适当时机逐步参与风险投资和金融投资等业务领域。

  2、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金鼎控股股权,金鼎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对公司在金融领域赢取新的利润点有积极的帮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德阳金坤20%的股权对金鼎控股进行增资。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审议程序。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参股金鼎控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金坤”)20%的股权对其控股股东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控股”)进行增资。公司持有的20%股权作价101,285,720.29元,认购金鼎控股新增注册资本96,251,753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金鼎控股2.425%的股权。同时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与上述增资的其他增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售电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响应电力体制改革,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爱众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打造专业的售电投资平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股权构成:公司持股100%。均为现金出资。经营范围:售电业务、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备销售与维护、电力金融投资(暂定,以工商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参股金鼎控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金坤”)20%的股权对其控股股东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控股”)进行增资。

  根据2015年12月31日卓信大华评报字(2016)第1016-8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值扣减2015年度现金分红基础上,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20%股权作价101,285,720.29元,认购金鼎控股新增注册资本96,251,753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金鼎控股2.425%的股权。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与上述增资的其他增资事宜。

  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金鼎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段兴普先生担任水电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及金鼎控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此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参股金鼎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发行超短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目的: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有效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4、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5、发行方式: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确定并办理本次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商的选择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公告(临2016-03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售电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响应电力体制改革,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爱众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打造专业的售电投资平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股权构成:公司持股100%。均为现金出资。经营范围:售电业务、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备销售与维护、电力金融投资(暂定,以工商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会议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售电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售电公司的公告(临2016-03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3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售电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广东省爱众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最终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售电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投资5000万元,公司持有售电公司100%股权。

  3、期限:长期。

  4、投资风险:本次设立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售电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爱众售电有限公司。

  此次设立售电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成立售电公司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不需要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售电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94789.2146万元

  2、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3、注册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4、营业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二)投资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省爱众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最终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投资范围:售电业务、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备销售与维护、电力金融投资。

  三、本次设立售电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相应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发展,实现独立电站电量销售取得突破,在确保公司电力资源最大化配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部售电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影响及风险分析:一是政策落地风险,存在不确定因素。二是市场竞争风险,有可能会与众多售电公司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三是交易调度风险,有可能出现不公平竞争的可能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设立售电公司,旨在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发展,实现独立电站电量销售取得突破,在确保公司电力资源最大化配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部售电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本次设立售电公司,一方面能够扭转独立电站电量销售异常困难的不利局面,另一方面也能满足电力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实现电力板块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公司与客户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售电公司。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融资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计划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目的: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有效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4、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5、发行方式: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确定并办理本次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商的选择确定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3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8日

  至201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6年6月8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唐燕华 汪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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