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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8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6-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夏佳晶")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根据上述决议,我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宁夏佳晶发放2,000万元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宁夏佳晶因处于发展初期,产能扩充,资金需求量大,向我公司提出资金支持的申请。为支持宁夏佳晶发展,经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宁夏佳晶发放2,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宁夏佳晶以其50台长晶设备及有关厂务工程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宁夏佳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02%股权。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写字楼4楼 法定代表人:李丰奎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经营范围:LED蓝宝石晶体与晶圆的生产销售,LED光学零组件产品的生产销售,LED光学零组件的加工应用,LED蓝宝石设备、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02%,佳晶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持股37.47%,永胤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1.51%。 财务状况: 2015年12月31日,宁夏佳晶总资产23,818.80万元,净资产13,791.54万元。2015年自公司收购后,宁夏佳晶实现营业收入1,214.09万元,净利润-1,092.40万元。宁夏佳晶目前正处于项目加速建设和产能逐步扩张阶段,尚未形成良好的产销规模。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 12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5、贷款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情况 宁夏佳晶以其50台长晶设备及有关厂务工程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抵押资产账面净值为7,910.68万元。该资产的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5月16日办理完毕。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宁夏佳晶目前尚处于产能逐步扩张阶段,并需前期建设新增产能的厂务工程,资金需求量大。本次委托贷款可支持宁夏佳晶发展,提高其资金周转能力。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已对本次委托贷款作了充足的风险评估,并获得宁夏佳晶所属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价值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金额,其资产足值。宁夏佳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02%股权,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 针对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不能按期或者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公司严格按《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对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将做好风险识别和预防,遇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年化利率为12.9%。海鸿投资以位于合肥市庐江县海鸿安居园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6248.38㎡)及所占土地(面积为1467.95㎡)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由何江海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委托贷款存续正常。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 七、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2、徽商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3、资产抵押登记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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