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27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4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通知,南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南海控股持有公司股票91,319,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南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票275,633,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
南海控股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3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增持后,南海控股持有公司股票92,64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南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票276,954,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南海控股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爬行增持不超过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南海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海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16-05-25 | |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5 | |
|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2016-05-25 | |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2016-05-25 | |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2016-05-25 | |
|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进展公告 | 2016-05-25 | |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6-05-25 | |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