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6-5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时至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王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368,662,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85,742,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5.46%。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74,412,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49.84%;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1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1,329,24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5.62%。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2,920,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31.3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82,819,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31.36%;通过网络投票的B 股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1,31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1%。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703,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948,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10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反对票1,948,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61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2,031,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24,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2,031,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61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2,031,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24,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2,031,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说明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620,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2,030,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25,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2,03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02,757,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票1,78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64,116,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910,79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79,16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反对票1,7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64,11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910,791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543,017,3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票1,9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票91,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7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81,0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1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票1,9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票91,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70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81,0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201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692,4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9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910,79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9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反对票1,9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910,791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9,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1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66,599,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2,054,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票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8,6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1,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04,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票2,05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票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8,6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1,10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并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债权融资。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02,510,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票2,010,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64,142,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1,9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8,6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78,91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反对票2,01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64,142,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1,9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8,6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15,870,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反对票229,220,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6,893,9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反对票206,026,66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5,87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反对票229,220,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6,893,931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反对票206,026,66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2,356,675,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票9,980,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1,993,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18,5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33,080,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票9,98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弃权票1,993,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18,5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15,795,2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4%;反对票229,295,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6,815,11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5%;反对票206,105,47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5,795,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4%;反对票229,295,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弃权票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6,815,11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5%;反对票206,105,47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通过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543,017,2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2,036,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43,017,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票2,03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票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82,830,879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89,712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⒈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⒉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⒊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5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2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还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