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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编号: 2016-020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孙德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寿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逐项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窦明清先生、俞毅先生、秦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窦明清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进行反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逐项表决。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在任职期内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根据各自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的年税前薪酬为5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寿邹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6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德良先生: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生意宝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网盛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生意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都市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深圳讯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公司系统工程师、杭州世信董事长、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孙德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0.7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德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傅智勇先生:男,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网盛环境科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傅智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9556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62%股份。傅智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吕钢先生: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世讯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世信北京办经理、总公司经理助理。截止本公告日,吕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006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62%股份。吕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童茂荣先生: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网盛环境科学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日,童茂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748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66%股份。童茂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於伟东先生:男,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生意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於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927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66%股份。於伟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寿邹先生,男,1976年出生,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网盛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生意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星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帝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投资管理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寿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52%股份。寿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毅先生:男,中国国籍,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际贸易实务”负责人,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名师,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至今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世界经济》、《财贸经济》、《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光明日报》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多次获得商务部颁发的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 现担任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俞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俞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窦明清先生: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管理咨询师,现任普华资本投后管理总监。 1999年5月至2006年5月,在杭州三星机械有限公司工作,任生产制造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在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10月加入普华集团,先后在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普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浙江普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审计、税务、评估、财务咨询等工作,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1月起,普华集团内部岗位调整至普华资本工作,担任投后管理总监。 截止目前,窦明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窦明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秦路先生:男,中国国籍,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平安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1996年至1998年浙江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部经理;1998年至2005年浙江国嘉租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0年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1年至2016年浙江省商业集团下属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12年任国大集团全资子公司平安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调任浙江省商业集团下属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秦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秦路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小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俞锋先生、朱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炯先生: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1996年至今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朱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俞锋先生: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杭州益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杭州都市月嫂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曾任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俞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职工朱小军先生主持。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的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小军先生:男,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服务总监,兼任浙江生意宝网络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阅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浙江网盛指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中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都市家庭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历任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广州办事处经理、产品部经理等职。朱小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网盛融资进行增资,增资后,杭州中达对网盛融资的持股比例为35%。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增大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盛融资”或者“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银行对网盛融资的授信额度,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进程,网盛融资决定进行增资,由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网盛融资进行增资,并于2016年1月25日签署了《增资意向书》,约定如下: 以网盛融资现有估值10亿元人民币作为依据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网盛融资的持股比例不低于35%且不高于49%,增资资金溢价部分作为网盛融资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6年1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经进一步洽谈磋商,合作各方于2016年5月24日正式签署《增资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此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主体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或者“本公司”)、浙江生意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宁波网盛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为网盛融资的原股东,出资额与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为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丙方,出资额为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或者“杭州中达”)为拟增资股东。 2、交易主要内容 1)合作四方经讨论协商,一致认可目标公司现有估值为10亿元人民币。 2)丁方拟以现金方式对目标公司增资扩股。 3)丁方的增资以目标公司现有估值10亿元人民币作为依据,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目标公司投资人民币53,847万元(简称“投资款”),取得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35%的股权。其中,人民币5,385万元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48,462万元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4)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 5)经丁方增资后,甲、乙、丙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为65%,甲、乙、丙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保持不变。丁方承诺现在及将来不谋求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3、关联各方的关联关系 鉴于杭州中达持有本公司48.7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网盛融资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杭州中达对网盛融资进行增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被增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1、目标公司名称: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孙德良 4、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和睦新村24-2号208室 5、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6、企业注册号:330000000070718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资产总额为104,648,712.63元,净资产为103,566,198.13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公司名称:杭州中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11层1113、1115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中达持有本公司48.75%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中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审议程序 1、2016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寿邹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网盛融资现有估值10亿元人民币作为依据,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其盈利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因此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因本次交易所涉内容属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故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盛融资变更事项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还应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大了网盛融资的注册资本及净资产,以获取银行更多的授信额度。网盛融资获取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为公司旗下交易平台上的在线交易客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和B2B线上交易业务的发展进程,从而更好地满足和完善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 2、董事会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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