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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292,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原定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28日,由于2016年5月28日、5月29日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16年5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7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0,000股。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朱达海、郑茜茜、汪德苗、汪和平、张春兰、陈革、沈华芳、程鹏、程五良、赵志高、刘习兵、张也冬、李建勇、林沨、王靖洪、孔儒、项新芳、陈作仁、赵倩、蔡筱娟、钟建伟、蔡筱丽、吴默、李超群、李荣、赵洪、王骅等27人,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1,292,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6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3,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0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5,80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实施增发股份、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29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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