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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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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7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若干问询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落实。由于相关问题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认和完善,除此之外,相关中介机构尚需完成内部审核程序,预计无法在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待完成问询函全部问题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公司将及时对外进披露。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尚未完成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尚需与交易各方进一步核实与确认,并需取得相关书面说明材料;同时公司也将对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先承诺的2016年5月27日前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5月14日审议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申请停牌的议案》,并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5月26日继续停牌,且停牌不超过3个月,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7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北京办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30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6年5月25日 下午14: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禹皓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4名(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82,9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67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2 人,代表股份数为9,120,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8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 192,060,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76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秦庆华先生、曹金发先生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下列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6,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81%;

  反对票31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

  弃权票5,0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5,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85%;

  反对票31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01%;

  弃权票5,0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71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6,4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17%;

  反对票282,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

  弃权票弃权5,3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8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29%;

  反对票282,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4%;

  弃权票5,3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82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7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94%;

  反对票30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弃权票5,9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95 %;

  反对票30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6%;

  弃权票5,9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9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7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22%;

  反对票30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弃权票6,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 10,500,630股;

  同意票4,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24%;

  反对票305,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6%;

  弃权票6,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07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8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14%;

  反对票28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弃权票5,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 10,500,630股;

  同意票4,2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14%;

  反对票28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5%;

  弃权票5,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6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6、《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票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7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69%;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弃权票5,9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 10,500,630股;

  同意票4,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66%;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9%;

  弃权票5,9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38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7、《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8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64%;

  反对票2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弃权票5,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2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37%;

  反对票2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1%;

  弃权票5,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6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5,6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79%;

  反对票27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弃权票6,1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376%;

  反对票27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7%;

  弃权票6,1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54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6,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53%;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弃权票5,3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8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82%;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9%;

  弃权票5,3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96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0、《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86,3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75%;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弃权票5,3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4,8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972%;

  反对票2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9%;

  弃权票5,3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1、《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90,2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1%;

  反对票476,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

  弃权票1,3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8,6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350%;

  反对票476,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81%;

  弃权票1,3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6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2、《关于提名牛红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效票 192,060,630股;

  同意票190,4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9%;

  反对票45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弃权票1,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10,500,630股;

  同意票8,8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40%;

  反对票45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53%;

  弃权票1,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0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6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于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召开。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禹皓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安鑫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审计总监吕戟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员蒋中杰先生、李志丰先生参加本次会议。

  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公司及中介机构针对投资者所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现就主要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领导好,什么时候能开盘啊?

  答:公司正在组织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待回复内容公告后,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及时申请复牌,谢谢!

  2、尊敬的王董事长、总裁,您好!深交所对公司此次重组预案提出了多达21项内容问询。请问,公司何时能就上述问询提交补充说明并对外公布。另外,有关媒体对重组标的短期内发生的估值增值进行了报道,不知您是否关注到?您对此又有何看法?

  答: 谢谢您的提问。您提到的问题我们也很重视。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提出的重组预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由于相关问题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确认和完善。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委托的中介机构是哪家? 2,重组预案被交易所21问,公司对重组工作是否满意?3,四川鼎成一看就是故事会,公司是否考虑更换收购或重组标的?4,目前市场情况有利于壳资源增值,长城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是否可围绕大数据和广电项目进行标的公司的选择?5,为避免下一次重组预案再发生21问的问题,公司采取了那些预防措施?6,继续停牌不超过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还是不能完成重组怎么办?!

  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是受公司委托的,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回复深交所对本次重组问询的21个方面问题,其中涉及到您提到的估值、整合等方面问题,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内容。

  4、四川鼎成有关的媒体和市场质疑声一片,是公司的选择还是中介机构的推荐或相关利益方的指定标的?公司选择的理由是什么?请直面回答,2,继续停牌三个月,是否可视为对原重组预案进行推倒重来?

  答:四川鼎成所属行业为光伏行业,该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目前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且标的公司发展速度较快,已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选择四川鼎成为公司本次重组的标的。因公司尚在组织各机构对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因此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

  5、请教:《重组问询函回复》延期一般也会公告延期到何时,或者批准延期到何时。云网为啥不能预计回复的时间?谢谢!

  答:交易所关于本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较多,部分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沟通和核实,因此预计准确的回复时间比较困难。公司正在组织各中介结构对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待问询函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6、请问长城国融对该项持有作何表态?

  答:本次重组交易所问询函中也涉及到关于长城国融持有目的、整合计划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也正在跟相关方面沟通组织回复,敬请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披露信息。谢谢您的提问。

  7、四川鼎成自预案披露至今,是否有重大合同或其他?经营一切正常?

  答:关于标的公司的具体业务信息,如果涉及到需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关公告。谢谢!

  8、您好!能说一下长城国融对此次持有有什么具体表述和说明吗?

  答:交易所关于本次问询函中也涉及到关于长城国融持有目的、整合计划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也正在跟相关方面沟通组织回复,敬请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披露信息。谢谢您的提问。

  9、先进科技制造,和光伏连系在一起了,这不是大忽悠嘛,请领导给予一说法,谢谢!

  答:2016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涉及发行股份购买某从事先进科技制造业类业务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停牌后,经与交易对方谈判和对标的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公司对标的公司有了更为清晰的行业和业务定位。2016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购买某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与建设业务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进展及时披露相关文件和交易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0、请问王董事长;为什么.购买光伏要增值2000%有什么依据.2元白菜卖40元.怎么还忽悠重组 .请你看一下三联商社.科达股份. 证监会看不见吗.还先进呢.为什么 !!

  答:本次交易里,四川鼎成评估增值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四川鼎成是做EPC业务的,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在实际开展业务的时候,除了前期需要垫付一部分资金之外,四川鼎成对于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需求是比较低的。第二,尽管四川鼎成的成立时间比较短,但是自从成立以来,四川鼎成的发展速度比较快。这主要归功于四川鼎成良好的市场销售能力、能力较强的管理团队等。2016年1-3月,四川鼎成实现收入约3.07亿元、净利润约5,000万元。第三,本次对四川鼎成进行预估时采用的是收益法,看重的是四川鼎成未来的盈利能力。就现在来看,四川鼎成的在手订单情况是比较良好的,未来的发展是有保障的。同时,整个光伏产业也是向上发展、是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的。2016年-2018年,四川鼎成业绩承诺金额分别为2亿元、2.7亿元以及3.5亿元,盈利预期良好。第四,为了保障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四川鼎成全体股东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全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承担补偿义务,并在发行完成后36个月不转让。

  11、前几天多家网站都有报道贵公司以18亿元收购资产注册资本500万元的光伏企业,被收购企业股权8个月4次转手,最短一次仅仅相距5天时间,最终由贵公司以暴涨275倍价格收购,请贵公司解释被收购资产估值的合理性,贵公司收购这样的资产是对全体股东的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吗?

  答:四川鼎成所属行业为光伏行业,该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目前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且标的公司发展速度较快,已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选择四川鼎成为公司本次重组的标的。关于标的公司估值的合理性问题,公司正在组织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谢谢!

  12、请问贵公司所收购标的公司在被贵公司收购前经审计的净资产是多少?固定资产是多少?

  答:公司披露的《重组预案》中已披露,标的公司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5211.19万元,非流动资产为8565.50万元。详细财务数据,以标的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提问!

  13、新闻报道及舆论对贵公司的这次收购重组有诸多负面评论,像这样一边倒的负面评论在重组企业还不多见啊!望贵公司三思而后行,慎之慎之啊!

  答:谢谢您的建议,本次重组涉及到的问题较多,监管方面也提出了诸多问题,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认真进行回复,补充核实相关情况。

  14、作为一名云网的股东,只提一个要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什么时候下台?换一种说法,请不要再来祸害我们中小股东了!我们盼着公司有新的面貌,经验走上正常轨道。

  答: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和其他投资者一样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公司管理层会努力推进重组,拓展公司现有业务,改善经营业绩。公司一定会恢复正常的经营发展。感谢您的提问!

  15、我们不是动物,我们不需要成都动物园边上的皮包总公司来重组中科云网。坚决反对!请中小股东投反对票。

  答:您好,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积极维护股东权益,法律赋予了每位投资者自由,独立行使表决权的权利,谢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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