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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6-052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3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5月25日下午,会议在公司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委托2人。出席会议的有公司董事长吕红献,董事周勇强、叶宇昕、虞文飚、范爱军、邓刚、李定清、王军、刘志强。董事郝琳及独立董事彭珏因公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邓刚及独立董事刘志强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红献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范爱军先生、王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叶宇昕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王军先生、范爱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军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叶宇昕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6年3月22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6-050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14:30时;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02楼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5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㈡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 主持人:董事长吕红献 ㈣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㈤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数91,127,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 其中,内资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88,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外资股股东(流通股股东)6名,代表股份数2,252,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 %。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代表股份数90,798,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6%;参与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328,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数6,220,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崔煜民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㈠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定清、彭珏、刘渝琳、刘志强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情况: ■ ㈡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㈢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 ㈣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 ㈤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 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东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数84,906,250股,其回避了本议案表决。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㈦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发生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东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数84,906,250股,其回避了本议案表决。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㈧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周勇强先生、叶宇昕先生、虞文飚先生、范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周勇强: ■ 叶宇昕: ■ 虞文飚: ■ 范爱军: ■ 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出异议。 表决结果如下: ■ ㈩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吕翠微女士、陶绪前先生、武海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吕翠微: ■ 陶绪前: ■ 武海文: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及4月30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崔煜民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索通所(律)字第16lwei/cymin052501号]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6-053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3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5月25日下午,会议在公司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有吕翠微、陶绪前、武海文、徐东霞、王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翠微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选举吕翠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吕翠微女士简历详见2016年3月22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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